徐錦堯文選

聖召路遙 , 上下求索 2011年01月04日

我是一個鄉下人。先父徐麟祥從廣東省東莞縣移居香港,和家母陳肖珍結婚,於一九四三年第二次世界大戰正酣的時候,在大嶼山大澳村生了我。先父在我九歲時去世,留下母親、七歲的妹妹笑芳、和兩歲的妹妹笑。我是家中的唯一男孩。

我們全家拜神;遠親近鄰,沒有一位是天主教徒。但我今日的信仰和聖召,卻似乎就在這裡奠下了最初、也是最重要的基石。

四、五十年代的大澳,是一個沒有自來水、沒有電、沒有公路和任何現代設備的小鄉村。正因如此,那是一片十分乾淨的樂土,也塑造了我的「綠色」性格。

我是個鄉下人,是大地的兒子,所以我覺得較易認識和接近那位大地的創造者天主。

大部分的夏日黃昏,我都和其他孩子踏著田間的小徑、背著夕陽、聽著蛙聲、迎著拂面的和風,走向山腳的山坑去游泳。那時,基本上是天天天藍,點綴著潔白的浮雲,幻化出無盡的圖畫,也編織了我許多如詩的美夢。

秋天的夜晚,更為我留下了最深的印象。和一大群孩子玩「迷八仙」的遊戲,躺在鹽田上,看到一輪皎潔的明月從東方昇起,就像躺在母親的懷抱中……。這經驗讓我有能力欣賞蘇東坡所說:「惟江上之清風,與山間之明月,耳得之而為聲,目遇之而成色;取之無禁,用之不竭;是造物主之無盡藏也。」亦因此,我很易進到聖經「諸天述說天主的榮耀」的境界。

我沒有玩具。當時的孩子們都喜歡集體遊戲,不分貧富和信仰,大家都像兄弟姊妹般一起盡情的玩。儘管我們的家是大澳中最窮的人家(我爸常生病,靠媽作小販維生),但人與人之間的溫情和彼此的守望相助,卻使我深信,天國可以蒞臨人間。亦是這種環境培養了我對團體生活的重視和嚮往,並植下了我的教會感和民族感的種子。

我十三歲進了聖神小修院,因緣是因為曾經遇上了幾位慈祥的神父和修士,因而對神職人員由衷的嚮往。我當時並不清楚做神父是什麼一回事,但我能夠成為今天的我,卻是應驗了耶穌的話:「不是你們揀選了我,而是我揀選了你們。」(若15:16)

我的母親和所有親戚,包括最愛我的伯父和姑母,都反對我入修院。因為我讀小學時年年考第一,加上我是大澳唯一在「小學會考」中能考到去香港讀「初中一」的學生,所以母親和所有親友都把我看作是徐家的希望。入修院便等於使這希望幻滅。何況,「不孝有三,無後為大」,對我這個外教的母親來說,讓獨子作神父確實太不可思議了!

但「在人不可能,在天主卻不然。」(谷10:27) 我終於獲得了母親的勉強「同意」,進了香港西貢的聖神修院。更戲劇化的是,她和我的兩個妹妹,竟然在我入了修院後的第二年領洗了。

修院並非人間天堂,長上也不見得時常講理;今日所追求的個人成長、管理制度、尊重個人的情緒和私隱等等,當時並不流行。反而嚴謹、克己、服從、謙卑、守規……,你能想像得出的嚴格訓練,在我的小修院生涯中卻應有盡有。

在十三年的大、小修院生活中,我每星期辦一次告解,每月見一次神師,從不間斷。我每天做公、私省察,也有一張自制的反省表格,提醒自己每天要做的神業和小克己、短誦、特定的善工等等;連在寒、暑假回家渡假時,也忠實而用心地去完成這項任務。我是完全自由、自願、快樂地去做這一切的(有些同學則要經常勞動神師催促才去辦告解或見神師),難怪在我們十一位同屆進入小修院的同學中,只有我一人能升神父了!

我在進入小修院前,已唸完了五冊英語,但在進入修院時,還是要和其他同學由第一冊讀起。長上說這是遷就其他程度低的同學,也是修練謙遜的方法。我對此毫無怨言,也不覺自己的天才被埋沒。

我十分喜歡勞動,除每天勤於做例行的清潔工作外,每逢大節日修院大掃除時,更是幹氣沖天。我喜歡體育運動,雖然身體因為先天不足、後天不良,而體型瘦弱,但在某次全修院的馬拉松賽跑中,居然榮獲第二名!但因為我也喜歡音樂和彈琴,自初中二起一直到升神父為止,已成為修院的琴師或指揮,所以每週總要利用幾次體育課的時間去練琴;有幾年還要教其他小師弟彈琴,所以常要犧牲體育。

讀哲學時,曾經有一位教授因為一位同學上課時睡覺鬧出笑話而遷怒全班同學。他也責怪我,甚至說如果我不喜歡上他的課,我可以立刻離開修院。我沒有憤憤不平,也沒有受委屈的感覺,也許是因為我生於貧窮,已經習慣於順服生命吧?「乞丐沒有選擇權」(Beggars have no choice),我哪有權埋怨?埋怨又有什麼用呢?

在隨後的鐸職生活中,我受過更多委屈,但孔子的話常在我心中:「我不怨天、不尤人;下學而上達。」上達到人生更高的境界。我很相信,天主如果關了一扇門,就會為我開一個窗。痛苦,不過是天主化了妝的祝福。

我喜歡讀書,小時已把《三字經》、《千字文》、《幼學詩》背熟了;進入修院又喜歡背誦聖經的重要章節。所以聖經和中國文化就在不知不覺中,在我的小小心靈內「交流」起來。這大概可以解釋,為什麼我是那麼的執著於「教會中國化、福音文化化」。

我在羅馬唸神學時,曾經利用三次的暑假,分別在英國的一所醫院、法國的一間中國餐館、德國的一間工廠中作過暑期工,所以我對工人的辛勞和苦況能夠較有體會。我是香港初期一個匱乏社會中的窮人;在歐洲,我看到甚麼叫「富裕社會中的窮人」。

我於一九七一年八月十四日聖母升天節前夕升神父。之後我作了兩年副本堂,四年教友總會和青年聯會的指導司鐸(全職的),三年本堂神父。我做過一間小學、一間中學的校監,一間中學的神師(校牧),也教過小學生的要理、中學生的倫理。我經歷過七零年代「認中關社」的熱潮,和青年人對權威的反叛。當時,如果你不跟青年人講理,不用他們聽得懂的、活生生的語言向他們傳福音,你就會失去他們,他們會「用自己的腿」去告訴你:「我們不需要你,也不需要你的『道理』。」

經過九年的鐸職生涯後,我感覺到有使自己補充一下的需要,於是到英國的牛津大學兩年研究倫理教育,隨後即寫成了六本一套的倫理書。教研中心隨後也於八六年成立了,於是開始了我不斷往台灣、中國大陸的工作,有時也要到星加坡、馬來西亞或全球其他華人教區去為當地的華人傳福音。

我現在所深信和要傳佈的,是一種我十分相信的信仰:「正視人生」的信仰。我認為信仰要和生活結合,聖經和文化、宗教和社會也要結合。教會是天國的工匠,我們要和基督一起,聯合世上所有懷善意的人們(不分宗教和種族),去重整世界的秩序,為一個更快樂、更人道的社會而奮鬥。我現在致力推動的新要理、倫理教育、公教家庭教育、建設基基團、公民教育等等,便是要為未來的社會鋪路。

我堅信我們有三重身分:香港人、中國人、基督徒。我們要扎根信仰、投身社會、胸懷祖國、放眼世界、注目永恆。
做神父、跟隨聖召,不是要做自己的事,而是要回應天父的召叫,和主教及其他神父共融在一起,去回應世間的真正而長久的需要,使天國臨現人間。聖召完成的時候,就是我們回歸父家的時候。

這種聖召是快樂的,我慶幸能走上這條聖召之路,並且已經做了二十九年快樂的神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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