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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答客問 2010年12月13日

 

目錄

自序

(一)三點聲明

(二)澄清一些基本原則和概念

1.兩教神學傳統的不同和對啟示了解的差異

2.包容而不排斥

3.聖事觀念與人神的直接交往方式

4.上主超時超空的臨在

5.崇拜、宣道、團契的平衡

6.教會與倫理問題

7.基督徒今日如何善用聖經?

(三)答覆攻擊者

1.關於攻擊天主教的人物和文字

2.聖經與聖傳

3.天主教並不拜聖母

4.基督中保與聖母「中保」的分別

5.誰拜偶像?

6.信心與功行

7.外表與內心

8.告解聖事彰顯天主的慈愛

9.聖體聖事與彌撒聖祭

10.煉獄是什麼?

11.教宗的地位

12.先有天主教還是先有基督教?

13.教會與政治

14.普世救恩--天主教的救贖觀

15.不斷自我淨化的教會

(四)大公的胸襟與幾點自衛方法

1.世界末日到了嗎?(如何了解默示錄?)

2.失去思考能力和不擇手段的攻擊者

3.有人在你面前攻擊天主教,你該怎麼辦?

4.合一精神

5.對話的原則,交談的精神

6.連基督教也不承認的摩門教

7.我的信仰宣言

(五)文摘

1.為什麼要攻擊別人?

2.敬禮聖母瑪利亞

3.瑪利亞的奧蹟

4.聖體內的基督

5.神父赦罪

6.我為何要離開基督教?

7.追尋天虹?--邪教的挑戰

8.我為什麼加入天主教?

 

*****   *****

 

自序

先父麟祥在我九歲那年去世,他臨終時仍是一位「外教人」。當時我剛領洗不久,很願意親自在父親死前替他授洗,使他的靈魂能直升天堂。但我沒有做到,因為父親去世時我並不在場。我為這件事難過了許多年;我一直在想:我們父子二人不單在現世是人鬼殊途,來世也將永遠地隔在天堂和地獄裏。

天主真的會只為宗教的緣故,或者為了我們所說的「信仰」緣故,而決定人永恆的命運嗎?天主就真的只會救那些信他的人嗎?

現在,我再不能相信天主只是基督徒的天主:不,他是古往今來,認識他的、不認識他的、有緣接觸到他的、無緣接觸到他的一切人的天父。他創造了我們,愛了我們,也救了我們。我們知道做基督徒是一條穩妥的得救之路,但得救之路絕不只有一條,而是有無限條,因為天主是無限的,他的愛是無窮的。

我愛這種信仰--一種有大公胸襟,能把我們的視線導向天下、蒼生、萬世……的信仰。這種信仰使我們快樂地侍奉,積極地生活,勇敢地分享,熱誠地去愛。我們不必為永生而憂慮,因為永生已在我們心內萌芽,天國已在我們的生命中開始了。

教會如果有意義,她必須成為天人合一、人類共融的標記和工具。即是說,她本身必須是合一的,而且能促成人與人、人與神的共融和合一。一切分裂都是罪,而製造分裂的人都是罪人。

如果連信基督的人都鬧到四分五裂,那麼,基督宗教將是人間莫大的笑話,這也是對基督無情的嘲諷。

希望我這本小書不會導致分裂,而會帶來合一,因為這本書的目的只有三個,就是:澄清部分基督教朋友們對我們的誤會;解釋我們信仰傳統的背景原因;為別人對我們的責難作深刻的反省,有則改之,無則加勉。也希望這本書能為天主教信徒指出一些信仰上的重點和新的方向。

這本書的出版,除有賴公教教研中心各同工的合作,和教友總會的大力支持外,還要特別多謝劉佩芝與譚美兒兩位同學的抄寫,及關敏儀、祝美施、梁倩兒、黃妙娟、吳文健、劉淑群、韋雪貞、洪素明、黃銘純、鄭雪嫻、劉燕棠等人的校對。

希望基督教會的合一,能為蒼生帶來真正的祝福;而人類的合一,正是人類創造者的最大光榮。

序言一
駱鏗祥

推進所有基督徒之間的合一,梵蒂岡第二屆大公會議主要目的之一,也使教會能忠誠地履行基督願我們所有相信他的人,都在他內合而為一。

推動基督徒的合一,首先應依照公平與真理,努力消除那些不符合分離弟兄情況的言語、判斷與行為,進行彼此的交談;在交談中,各人更深刻地陳述自己教會的道理。通過這種交談,雙方對教會的道理都獲得真確的認識和更公平的評價。(參閱梵二大公主義法令第四點)。

近年本港基督教與天主教在推動合一運動上,都曾出過不少的努力,只可惜有部分基督教人士,在學生及青年群中,散播一些含有攻擊性而與事實不符的小冊子及單張,致使基督教朋友對天主教加深誤解,天主教信徒對自己教會的信仰也產生混淆與困擾。因此,澄清某些引起誤會的問題是需要的;徐錦堯神父編寫的這本小冊子,希望能有助於不同觀點與看法的朋友,建立起彼此的交談,更有效地促進本港方興未艾的合一精神。

序言二
張家興

福音的最大說服力就是基督徒彼此間懷抱的愛心;福音的最大絆腳石就是基督徒之間你虞我詐,相互攻擊。

今天,在香港,我們見到少數屬於不同教派的基督徒對天主教會作出種種的批評和攻擊。我個人認為,不論批評來自何方,只要合理,我們便應虛心聆聽,有過則改;誤解的,便應加以澄清,以正視聽。我認為徐錦堯神父的「新答客問」成功地做到了這兩點。他以廣闊的胸襟,看到並欣賞其他基督教會傳統內存有而天主教會並未積極發展的神恩。他亦以一貫清晰、毫不含糊的文字,澄清了天主教徒的觀點,清除了一些理念上的障礙。

我個人希望,「新答客問」不單是天主教徒認識自己信仰、學習信仰自衛術的小冊子,而更能與持不同意見的基督徒弟兄姊妹,準備作更積極的對話而鋪路。

歸根結底,在香港五百多萬人中,全部基督徒只約佔十分之一。在中國,這個比例恐怕還要縮小十倍。但願我們信仰基督的人能減低彼此間的對抗,多些對話。 「你們該彼此相愛,如同我愛了你們一樣。」 (若15:12)。這樣,人們才能認出我們是基督的門徒。

更願在不久的將來,我們屬於不同教派的基督徒,能同心協力,面向社會,面向中國,在世界中同為福音作見證。朝著這個方向,「新答客問」作出了積極的貢獻。我衷心向你推薦。

 

(一)三點聲明

1.寫作本書的起因,是因為香港近來至少出現了三份有系統地攻擊天主教的傳單和小冊子,使某些天主教信徒甚感困擾,因此有加以澄清的必要。

2.本書所謂「基督教」,並非指全部基督教派。事實上不少基督教朋友(尤其較大的宗派,例如聖公會、中華基督教會等) 對天主教都十分友善,合一運動不論在全世界或在香港都已扎了根。筆者本人亦曾多次應邀往基督教堂講道,甚至為他們主持退修會(避靜)等。惡意攻擊天主教的相信只是小部分基督教人士

3.天主教堅信,基督的教會是人類合一和天人合一的表徵(標記、記號)和工具。信基督的人不單本身應合一,而且還要促成人類的合一、天人的融和。分裂是一種罪惡,會損害教會向萬民宣揚福音的神聖事業。愛的福音,主張互相寬恕,但事實上卻經常鬧分裂、互相攻擊,更甚者還攪出一些「宗教戰爭」來。這在外教人看來,無疑是天大的笑話,也易使人誤會我們這些信基督的人是說一套、做一套。所以一切信奉基督的人,都應響應基督「願眾人都合而為一」的號召(若17:21),以求同存異的精神,互相學習,彼此接納,共同攜手邁向天國,在人世間為愛的福音作見證。

(二)澄清一些基本原則和概念

1.兩教神學傳統的不同和對啟示了解的差異

1.所有教會都有自己的傳統 ,都有自己的一套對信仰,對聖經的不同觀點、態度、詮譯和處理方法。這種「不同」存在於不同宗派之間,也存在於同一宗派內,不獨存在於基督教與天主教之間而已。就以同一宗派來說,他們內部的不同可以分縱與橫兩方面來看:橫是指同一宗派內不同地方教會間或不同神學家之間的不同;縱是指在同一地方教會內,過去、現在、未來的不同。

2.這種不同本來是好事,因為可以用來彼此印証,互相補充,而使各方更接近真理;但部分的基督教朋友們卻以這些不同來攻擊天主教。值得一提的是:天主教極少有計劃地教導自己的信徒去攻擊基督教,就連本書也不過是旨在澄清一些基督教朋友們對我們的誤會罷了。

3.天主教雖然知道自己與基督教有不同的地方,但仍認為:一切信基督的人,不論他們屬於何種宗派,都是相同的多,相異的少。相同的例如:相信只有 一位真神;一主、一信、一洗、一本聖經;同認耶穌為救主;誦念同一的「宗徒信經」;相信永恆的生命;承認人性的尊嚴、平等;認為人與人之間應互相尊重、友愛‥‥‥。不同的地方,大概只有本書以下所提的十多點,如聖母、教宗、煉獄等等。

4.其實,天主教更認為人與人之間,不分種族、信仰、階級、性別,都是相同的多,相異的少。所以人類應無分你我地相親相愛

5.基督教一些大宗派,一般上會比較嚴謹和客觀地處理自己和天主教間神學上或傳統上的差異。事實上,在世界各地的大神學院中,基本上的合一氣氛都相當濃厚,大家都肯向對方學習,有時甚至會派遣自己的神學生到對方的神學院攻讀。

6.最和天主教過不去的基督教朋友,是某些獨立的、小型的教會,或一些大教會中的極端分子,他們會隨時拿起聖經,斷章取義地說天主教這樣不是,那樣不是。有些隨意解經的人,他們對聖經的態度,連一些基督教釋經學家都會十分驚訝。

2.包容而不排斥

有些基督教朋友喜歡強調ONLY這個字,他們有三個ONLY:即Scriptures only (唯一聖經),grace only (唯一恩寵),faith only (唯一信心)。天主教絕對相信,也完全接受聖經、恩寵和信心這三者,並認為這是信仰的重心。但天主教是在一個具體的環境、情況、歷史,和更廣的生活角度去了解這三者;而且絕不會把這三者孤立起來去看待。所以我們重視聖經,也重視「聖傳」或「傳承」;重視由天主來的恩寵,也重視由人而作出的回應;重視信心,也重視人由於信而作出的相應的生活昇華和改進(即基督教朋友所稱的「功行」)。基於同樣的原則,我們認為承認耶穌是主,絕不排斥對聖母、聖人的尊敬和愛戴;對聖母、聖人的敬禮,也絕不減輕對天主的崇拜。(以下我們會指出:敬禮聖母和聖人,是我們光榮天主的另一形式)。

3.聖事觀念與人神的交往方式

1.有些基督教朋友往往強調了人神交往的「直接性」,而否定了其中存在大量的間接性因素,所以他們否定了聖事 (例如告解、聖體)、代禱、互為中保等的意義。天主教絕對重視人與神的直接交往,所以我們說教友在領洗時便分享了基督的「司祭」、先知、君王的職務。其中的教友司祭職便是指教友能直接參與一切的敬禮,能夠向神祈禱,與神直接交談、溝通。但我們也認為,神往往用間接的方式去救人,用間接的方式去管理世界和分施「恩寵」。神的恩寵往往也是可見的、具體的、可觸摸的。例如:慈愛的父母、好的學校、良師益友、安定繁榮的社會,一本好書、一齣啟發人追求真善美的電影,這一切都是天主的恩寵,都是上主通過人而交給我們的禮物。沒有人,我們甚至不能信、不能認識耶穌、不能擁有聖經!當我們信天主,又關懷人時,我們很自然便會替人祈求上主,把別人的需要向上主傾訴,這便是「代禱」。在一個家庭中,兄弟姊妹不是也有時在父母前互相作「中保」或作中介人嗎?所以直接和間接並不互相排斥。

2.至於「聖事」,我們相信那同時是直接又是間接的人神交往方式。直接,因為我們在聖事中直接與神交往;間接,因為聖事是由「標記」所組成;我們是透過有形的標記,去領受無形的聖寵。舉例來說:在聖體聖事中,我們真的吃了基督的身體(直接)-- 「你們大家拿去吃罷﹗這是我的身體。」(瑪26:26;谷14:22);但基督的身體卻是隱藏在麵酒的形狀中(間接)。在告解聖事(修和聖事)中,我們獲得基督的寬恕(直接),但卻是透過一位神父(間接)。用天主教的術語是:基督從前透過他的「肉身標記」與我們接觸(註),今日卻是透過他所建立的「聖事標記」與我們接觸。對許許多多虔誠的天主教徒來說,他們都是在聖事中,真真實實的感到過基督的臨在;這臨在聖事中的基督,也不知聖化了多少基督徒的生活,給了他們信心、勇氣 、希望和力量。兩千年來,多少大聖大賢便是在聖事的滋養下,才能在聖德生活上到了登峰造極的地步。

()基督的肉身其實是一種「標記」,正如我們的肉身,也是我們「真我」的標記一樣。基督的身體一方面隱藏,也一方面揭露他的天主性。對大部分猶太人而言,基督不過是一個普通人,是木匠的兒子(谷6:3-6);但對他的信徒來說,他卻是天主的活標記,是天主愛的實現,是天主臨在的「聖事」。

4.上主超時超空的臨在

承接著聖事的概念,我們相信「道成肉身」的耶穌,今日仍然真真實實地,以可觸模的方式與我們同在。他的名字叫「厄瑪奴耳」(Emmanuel),即「上主與我們同在」;他進入了人類的歷史,分享了人類的命運。他升天前曾說:「看﹗我同你們天天在一起,直到今世的終結」(瑪:28:20)。他臨在的方式有四種:

1.聖體(及其他聖事);

2.聖言(聖經);

3.基督徒聚會時-─(瑪18:20「那裡有兩個或三個人,因我的名字聚在一起,我就在他們中間」);

4.在愛人的行動中─-(瑪25:40「凡你們對我這些最小兄弟中的一個所做的,就是對我做的。」)

二千年前以人性狀態出現於巴肋斯坦的耶穌,今日仍然超越時間與空間而存在於我們中;他尤其願藉「聖事」與我們親密地、具體地同在,並以人所能夠感受到的方式,與我們結合

5.崇拜、宣道、團契的平衡

1.基督的教會內涵極為豐富,沒有任何一個單一的教會或宗派,可以同時完全地盡顯教會的光華。因此在歷史中、在現實的生活裡,不單不同的教會有不同的面貌,就是同一的教會,在不同的時代也會出現不同的面貌。

由於傳統和制度的差異,及對基督福音了解的不同,有些教會在具體的表現上是較重視崇拜,另一些則較重視宣道或團契。其實三者都是教會的特質。

從前天主教在禮儀中十分重視崇拜,卻不太重視宣道,教友承擔宣道責任者更少;也不重視團契,所以直到現在,參加善會的人仍是教友中的少數。不過,依筆者的見解,崇拜卻是宗教之為宗教的最重要特質,因為崇拜所突出的是人神的關係,顯出人對神的從屬或隸屬。

天主教藉莊嚴、肅穆的彌撒禮儀欽崇、敬拜上主,承認他是造物主;又偕同基督,以自己的生活和生命作祭品,承認自己屬於上主;又藉愉快的歌聲,歌頌上主,感謝他所恩賜的一切;更藉聆聽聖言以啟導生命,藉分享同一的聖體,而領悟到人類一家的事實,大家應彼此分擔、分享,和互通有無。

在天主教禮儀的崇拜中有語言,也有默觀;有參與也有靜待;有依靠也有敬畏(德訓篇1:16「敬畏上主是智慧的開始」)。崇拜於是成了天主教信徒每週的最佳靈性滋養。所以梵二的禮儀憲章說:「雖然神聖禮儀並不涵蓋教會的全部行動……(但它)卻是教會行動所趨向的頂峰,同時也是教會一切力量的泉源。」(禮儀No.9、10)。

2.我們曾經認為,宗教不在於多言,不在乎喋喋不休的宣講和對人無情的游說;因為信仰有它非理性所能詮譯,和非語言所傳達的部分。我們也曾經認為,宗教不在於人與人之間的吸引;因為我們信的是主,而不必靠友情的維繫。我們認為宗教的內容有它令人沉默、震攝、驚訝的地方,也有它值得人永恆地默觀的部分。信仰是一種透過事物外觀的皮相而達致對生命的大徹大悟;它其實就是對生命的熱愛和執著,卻昇華成為對神的委身和待奉(因為神正是生命的本源和主宰)。因此,我們認為信仰必須有它的深度,這深度是語言的,也是超乎人力之所及的

3.到現在為止,天主教仍以崇拜自己信仰生活的中心,因此,我們無可避免地會把宣道和團契放在較次要的地位。亦正因如此,我們必須醒覺到自己弱點的所在;希望我們能在不忽略崇拜的同時,也能多向其他的基督教朋友學習他們宣道的心火和團契的經驗

6.教會與倫理的問題

天主教經常以悍衛倫理與道德為己任,她也經常要求信徒按人生與福音的理想生活,即係為達到這理想,我們必須付出代價。有時這些代價是昂貴的、痛苦的,但其結果卻是真正而持久的幸福與平安。

基於這個原則,天主教毫不猶疑地遣責墮胎和安樂死,禁止婚前性行為,維護一夫一妻制及其不可拆散性,及提醒人不要只是為了自己的利益和方便而使用人工節育。然而基督教朋友對這些倫理的見解卻頗為分歧,他們中不乏容許離婚,甚至主張可以墮胎的人。

更極端一點的,是那些「邪教」(當然,他們並不等同基督教,但他們卻打出「基督」的旗號),他們認為女孩子可以出賣自己的肉身,去賺取男士們的靈魂,他們的理由是:基督既然可以為人類犧牲生命,我們為什麼不可以犧牲「性」?這是完全不顧倫理和道德的歪理,那只是一種為求達到自身擴張的目的,而不擇的手段(這事件亦可告訴我們:為宗教而宗教、為聖經而聖經的態度,可以產生很可怕的後果。)

但亦正因為天主教很重視倫理問題,所以不少人都感到信天主教是一種壓力,甚至是一種束縛,這大概便是基督所說的「窄門」吧?他說:「你們要從窄門進去,因為寬門和大路導入喪亡‥‥‥那導入生命的門是多麼窄,路是多麼狹﹗」(瑪7:13)

7.基督徒今日如何善用聖經?

1.大約十年前,我曾到灣仔一間基督教會中,去和他們的信徒分享我們天主教的信仰。會後有幾位平信徒來跟我說:「徐神父,想不到你們的道理和我們的竟然是那麼接近。 」好個「想不到」﹗其實想不到,是因為沒有想;或更好說,沒有機會想,因為彼此沒有接觸。接觸多了,坦誠地交往多了,我們終會發覺:對方原來並不是那麼可怕的。

2.隨著合一運動的發展,天主教和不少基督教宗派間的神學家和聖經學家都有互相往來的機會,不斷交換對神學和聖經的心得。因此,兩教對神學的見解不單越來越接近,對聖經的態度,更是開放了不少,無形中對對方的包容也大了很多。

面對著聖經眾多而複雜的問題,一個稍有自知之明的學者,都不會對自己的見解絕對肯定,而對對方的立場完全否定。隨便引用聖經去否定別人的人,只不過顯出他們對聖經的無知而已。

3.聖經不是一本完全自明的書,它需要被解釋。例如:當我們讀到主升天前向門徒說的話:「信的人……手拿毒蛇,甚至喝了什麼致死的毒物,也決不受害。」(谷:16:18)我們決不會貿貿然地去玩毒蛇,喝毒物吧?所以,現代聖經學者都認為,為了進一步明白聖經的原意,我們要研究它的經文、文學、類型、歷史、編輯過程,和釋經史等等(詳見下文)。

單單能夠閱讀中文聖經的人,還要面對一個聖經譯文的問題。其實,就連基督教朋友,他們在解經時,也叫人要注意「上下文、體裁、背景」等等。因此,要正確地了解聖經,並不能單靠主觀的願望,因為當你認為聖經是這樣說的時候,它的原意未必真是如此。在這角度下,我們面對的問題已不是「應否」自由解經,反而是要注意應「如何」解經了。

4.下面的「今日基督徒如何解釋聖經」圖表,顯示了要正確明白聖經,並不是那麼容易的一回事。當然,我們並非認為只有聖經學者才有資格讀聖經,而平信徒就只有聽的份兒。不,聖經是人人可讀,人人該讀的。但讀聖經至少有兩個層次:一是個人性的,一是群體性教會性的。前者只要我們以開放的心靈去閱讀或聆聽聖言,我們便能領悟到上主在「此時」、「此地」要向「我」說什麼。但後者則需要正確地了解聖經的原意,才能夠找到聖經的時代訊息,和它對整個教會、整個人類要說什麼。過份強調自由解經的朋友們,往往在自己領悟到某些聖經的訊息之後,亦會認為這是為普世人類的訊息,他們甚至會過份自信地自以為是神的「唯一正統」代言人,因而亦往往會不能接受另一個人、另一群人或另一個宗派對同一段聖經所作的解釋。這是許多誤會的來源,也解釋了為什麼相信同樣聖經的人,會無情地互相攻擊。

圖1

圖2

圖3

5.聖經成書的簡略過程──圖3顯示聖經並非一本由天上掉下來的書,它是在一個「信仰的傳統」中,經過百數十年,甚至一千多年而慢慢形成的。

它首先是口傳,(即圖中的1,2,3等),後來被人用文字紀錄下來成為一些零碎的記錄(即圖中的A,B,C等)然後經過一些編者或作者彙編成一卷卷的聖經小卷(即圖中的I、II、III;IV則表示有些書卷是直接源於一位作者,例如某些保祿的書信便是由保祿一人寫的。)最後經整個教會團體審訂或承認何者方為真正的聖經。所以聖經和教會的傳承很有關係,聖經這本書其實是在傳承中誕生的

6.今日基督徒(包括天主教徒和新教徒)如何解釋聖經?-圖1的(1)(2)(3)等應與圖2「釋經方法十二步驟」相對照的。這個表的意思是:要明白聖經,應從個人的基本體驗和信仰經驗著手,這包括1-3這三個體驗;然後就是對釋經學的基本認識,這包括4-9這六個因素;最後就是做決定和學習在生活上如何實踐聖經的教訓,它包括10-12這三步。

要完全掌握聖經並不容易(更好說不可能),因此我們不能,也不該隨便拿著聖經當武器去攻擊或批評,就像我們是唯一的聖經權威一樣。(參考徐錦堯著「正視人生的信仰」──天主教慕道手冊P.130)

三.答復攻擊

1.關於攻擊天主教的人物和文字

筆者手頭擁有的有關攻擊天主教的小冊子和資料共有三份。一本是小冊子,名「基督教與天主教的分別」,作者為吳主光。二是「基督教與天主教有甚麼不同﹖」只是一頁活頁印刷品,作者為滕近輝。三是「基督教與天主教十大不同」,是一份基督教刊物「金燈檯」中的一篇專題文章,作者是陳終道。

據筆者所知,吳主光的大可算是某些基督教會中的「暢銷書」,有些基督徒一見到天主教徒,就送出這本書,企圖爭取天主教徒的皈依。

吳主光與滕近輝君,均是基督新教圈子中的著名人物,相信他們對天主教的認識,一定不會止於他們書上或筆下所寫的。但可惜的是,他們所描寫的,並不是天主教的真面目。對於一個真正認識天主教的人來說,他們攻擊天主教的話,有些是很表面化的描寫,有些簡直是歪曲事實。希望這只是他們的誤會,而非出於他們的惡意或無知!

下面在每一個答復前,都引用他們的攻擊的原文或其節錄;原文用括弧標出。

2.聖經與傳承(聖傳)

「基督教以聖經為信仰與生活唯一準則;而天主教除聖經以外,尚以教會之傳統、學說、教諭、習慣,及次經為準則。而且其傳統常有與聖經互相衝突之處。」(滕近輝)

「基督教信仰的根據只有聖經,天主教信仰的根據有聖經、遺傳和教皇代表議會宣佈的信條。」(吳主光)

「教會的權威實際上高過聖經。」(陳終道)

「天主教的三個信仰根據--聖經、遺傳、議會---既然是互相矛盾的……在屬靈的生命上,他們早已死透了。」(吳)

1.澄清誤會

一.天主教也是以聖經為信仰的根據;我們的信仰根據並非有「三個」!

二.天主教絕不把教會權威放在聖經之上。

三.但我們尊重教會的權威,承認教會有從主耶穌來的訓導權。

2.天主教的傳承(遺傳)和教宗(教皇)及大公會議(議會)的作用,只是為天主的啟示為聖經而服務,因為聖經並不是一本自明的書,它必須被解釋。聖經由希伯來文或希臘文翻譯成英文或中文的過程,本身已是一種對聖經的解釋,「翻譯」也是傳承的一種!無論是天主教或基督教的中文聖經,都有兩個以上的譯本及版本,就因為對聖經有不同的瞭解!!

3.基督新教本身也有他們的「遺傳」、「學說」和「習慣」;他們教派的組織本身也是有權威性的、有階級的,這與教「皇」的分別,不過是程度大小不同,五十步笑百步而已!其實,天主教本身對教宗的態度和看法,歷來也有不同,但無論如何,這都不是天主教信仰的核心。教宗經常自稱為「眾僕之僕」「(Servus Servorum),正顯示出他對自已地位和身份的自覺--他不單是聖言的僕役,也是整個教會團體的僕役。

4.基督教的神學書籍和解經書籍汗牛充棟(這是好事),這如果不是遺傳、學說,是甚麼﹖聖經如是自明的,為甚麼還要解經﹖我很有興趣知道:他們在解經上出現分歧時(不同宗派一定互有歧異;同一宗派在歷史發展過程中,也可能出現先後有歧異),怎樣處理﹖

5.關於次經(或「第二正典」)問題--天主教聖經有七十三卷,基督教所承認的則有六十六卷。其中相差的,都是舊約,共有七卷,既巴路克、多俾亞傳、友弟德傳、瑪加伯上下、智慧篇和德訓篇。這七卷書因為現存的只有希臘本,所以基督教稱之為「次經」(基督教只承認希伯來文本為舊約正典;在三十多年前兩教互相攻擊的時代,有些基督教會性稱這七卷為「偽經」(,天主教及東正教則稱之為「第二正典「(Deuterocanonical ),承認它們與其它的「第一正典」享有同一的地位,認為它們都是上主啟示的聖經。

有關次經的爭論,這裏只需引用一九八三年基督新教一本名著「現代中文聖經注釋」的一些話,即可說明一切。這本書其中有一章,用了二萬六千字去解釋聖經的正典及次典的來源及其關係,結論時卻說:「我們所知的還是甚少……」不單如此,在描述聖經形成的過程時,這篇文章出現了下述字眼:「眾說紛紜」;「這部份包括哪些書卷﹖答案也不肯定」;「故此我們實在無法肯定」;「不幸的是,我們無法更精確地指出」等等。(以上散見於「現代中文聖經注釋」p.20-31)更妙的是:攻擊天主教的前衛者吳主光也是這書的譯者之一。既然面對正典、次典等問題,還有那?多未知之數,所以信不信「次經」,便是一個很複雜的考据學和釋經學的問題了,但現在他們竟用了一句話來否定天主教的看法,那未免是太武斷了吧﹖!

6.關於「唯一聖經」(Scriptures only )--我認為聖經只能為我們指出大方向、大原則、大理想,它不能教我們在具體情況中應該如何選擇。例如:聖經叫我們「孝敬父母」(申命紀5:16),但並不命令我們必須一生與父母同住,也沒有指出青少年晚上應該甚麼時候回家方能不傷父母的心。相反地,申命紀21:18-21明明說:對「忤逆不孝的兒子」,父母要「將他捉住,帶到當地的城門前,見本城的長老……本城的眾人就應用石頭將他砸死。」我們今天難道應這樣作嗎﹖我們要怎樣才算服從聖經的指示呢﹖

天主教相信「理性」也是天主創造的,所以由天主啟示的「聖經」絕不會與由他創造的「理性」相矛盾。因此,天主教這二千年來,不斷地探索聖經的深度和廣度,並適時地給教友以指示,這便構成了天主教的「傳承」。它的傳承有時只適合某些時代(例如:數十年前可能教會會認為「孝順的子女」應在晚上早些回家),但教會會在不同的時代與環境中,不斷以聖言為鏡子去反省、檢討,和自我鞭策。這才是我們的傳承;它並不是與聖經平等的第二個信仰根據

7.關於「自由解經」--

甲、自由解經有它的限度:聖經是一本「怪書」!我們可以善用它,也可以妄用它。我們有權自已去讀聖經,但我們首先要學習讀經,有時更需要有人指導我們,使我們能明白聖經。

初期的教友「專心聽取宗徒的訓誨」(宗2:42),他們需要教會的訓導權去明白耶穌的話。厄瑪烏的兩位門徒不明白古經,耶穌要「從梅瑟及眾先知開始,把全部經書論及他的話,都給他們解釋了。」(路24:27)宗徒大事錄8:26的太監就是個讀聖經而不明白聖經的人,他向斐理伯說:「若沒有人指教我,我怎?能夠明白?」還好,他不明白,不致妄解聖經!

乙、你可以在聖經中找到表面看來是十分不合現代精神的東西,例如:代兄弟立嗣律(申25:5 - 10);產婦取潔的規定(肋未紀12:1 - 7);重男輕女的傾向(格前14:34 - 35);對奴隸制度的肯定(弗6:5 - 8;弟前6:1)等等。

丙、你可以在聖經中找到表面看來很矛盾的東西,例如耶穌說:「誰不反對你們(指耶穌及門徒),就是傾向你們」(路9:50),但他在另外一處說:「不隨同我的,就是反對我」(瑪12:30)。耶穌也曾經說過:「你們以為我來是給地上送和平嗎?不,……來送分裂。」(路12:51)但他又說:「我把平安留給你們」(若14:27),因為他是「和平之王」(依9:5),天使在耶穌誕生時曾高唱「主愛的人在世享平安」(路2:14)。還有耶穌的族譜,路加第三章與瑪竇第一章的族譜歧異極大,世上那有人有兩個這樣不同的族譜的?其實任何釋經學家都可以告訴我們:就是在四福中,也有許多互相矛盾的地方,因為四本福音,事實上就是四個教會傳統對耶穌的四種不同了解。

丁、你可以在聖經中找到表面上反科學的東西,例如:創世紀說天主第一天造了光,第四天才一起做了「兩個大光體」(太陽和月亮),又假定了「天圓地方」的宇宙觀,而且天上的穹蒼還是一件物體,可以將水上下分隔開來(創1:1 - 19),天主用洪水滅世時正是使「天上的水閘都開放了」(創7:10)。又根據古經各人的族譜,我們不難推算到人類的歷史只有數千年,某些基要派(Fundamentalist)基督徒,曾宣稱過:世界是在主前四千零四年創造的!(見「你為何要信」李德爾著,基督教福音證主協會出版)

戊、主張自由解經的人,有時是只讓自己有解經的「自由」,而不讓天主教有解經的「自由」。當他們引用聖經攻擊天主教時,天主教通常對這段聖經都有另一解釋,例如有關聖體聖事、因信成義、伯多祿在聖經的特殊地位等(詳見以後答覆)。這裏的問題並不是我們對聖經的解釋是否彼此有異,而是凡是有異時,攻擊我們的人總是以為自己的解釋才是正確的。這難道是「自由解經」嗎?或者這只是假借神的名義而鬧出的黨派之爭、門戶之見?

還有的是,他們很喜歡引用一兩句聖經來攻擊我們。但我認為,聖經是不可以斷章取義的,甚至也不可以斷書取義,何況斷句取義?聖經是必須從整個傳統,從整本聖經的精神去瞭解的。有些人引用聖經,只是用來鞏固自己既有的成見(他們的「傳統」?)或使自己的行為合理化而已,因為他們忽略了聖經中其他的話。

己、由「自由解經」到隨意曲解聖經的危險--天主教認為人人不單可以,而且應該勤讀聖經;但在讀經時,不能隨意曲解聖經。為了正確接收到上主的啟示,天主教素來主張個人、聖經學者、教會訓導三者的互相平衡、互相啟發。我們更十分尊重二千年來,教會內不少大聖大賢、大智大慧的先哲們對聖經的領悟和了解,我們樂於參考他們的發現,來使我們對聖經的訊息有更深、更廣的掌握。教會的傳統對我們來說是很珍貴的,因為我們不單相信我們有聖神的啟,更相信聖神在領導整個教會走向真理。

相反地,把「自由解經」絕對化了以後,我們便見到今天基督新教圈子中的某些奇怪現象。下面只是一些較突出的例子:

*香港有某教會的信徒,他們認為聖經教導他們不要過中國年,不要過自己的生日。

*有些人經常以聖經為「水晶球」,宣稱世界末日就快來臨。(見下面「世界末日到了嗎?」)

*他們有人竟宣稱天主教為「邪教」,而教宗則為默示錄中所預言的「反基督」、「大淫婦」!

*摩門教徒也懂得利用聖經,但大多數基督教朋友均認為他們對聖經的引用有時簡直不知所謂。

*一九七九年,詹鍾士(Reverend Jim Jones)所領導的「人民廟堂」(The Peoples Temple),在四十分鐘內有超過九百人集體自殺,當時許多人都認為這是自由解經、宗教狂熱、對自由的嚮往、集體行為等等混合的結果。

*香港有某「邪教」的女教友,她們會犧性色相去勾引男人,以達「傳教」的目的,理由是:如果耶穌可以為我們犧性生命,我們為甚麼不可以犧性色相甚至貞操?

在此,我要鄭重聲明:我不是說基督教朋友們都是這樣去解聖經,我是說:把自由解經絕對化了以後,這「自由」便有可能變成放縱、不,和隨意曲解的可能。

8.聖經在今日天主教生活中的地位--

在天主教的七件聖事中,聖經都佔有重要地位。在每天及每主日的感恩祭(彌撒)中,聖言部分的重要是不必說了,就連在修和聖事(告解)中,教會還是鼓勵教友或主持修和聖事的神父去運用聖經。信徒在感恩祭中聆聽福音前,習慣在額上、唇上、胸前劃三個十字,表示要把上主的話默存於腦海、宣之於口舌、珍愛在心中。我們有聖經遊行和聖經誦禱;恭讀福音前也習慣向聖經獻香,表示尊敬。我在七四年作天主教青年聯會神師時,曾協助舉辨過一個「千人福音營」;在君王堂服務時亦曾於半年內銷售了一千多本聖經,基本上達到大部分公教家庭都擁有聖經的目標。教會近來福音研究小組、查經班等更如雨後春筍般到處興起。這一切都在說明:天主教對聖經確實是很重視的。

9.小結

*聖經不是一本自明的書,它需要被解釋、被領悟、被實踐。

*教友可以而且應該讀聖經,這對指引自己的生活極為有益。

*世上沒有人有資格說自己是唯一的和決定性的解經權威。

*所有基督的教會如能謙虛地接受聖言的教導,互相學習、互相印證,才能找到接近聖經原意的啟示。

*聖經的來源與傳統很有關係;「教會審訂了聖經」這句話,是一個歷史事實。

*聖經還未定型前,有許多偽經出現,當時的教會即憑聖神的引導和藉基督所賦予的權威,去審斷何者為真的啟示,何者為假的品。在教會用的標準中,包括有以下兩個標準:第一是教會的應用,即該書卷是否為某一重要教會、或多數教會所認可:第二是該書卷內容是否符合教義標準,是否與當時整個教會的信仰意識(當時教會的共識)相合。

*所以聖經與傳承有密切關係:它是傳承的核心,也在傳承中逐漸顯出其啟示的深度和廣度。但聖經仍是信仰的根基,任何人、任何傳承,都應在聖經前自我反省、自我批判。

*聖經有萬古常新的啟示,它能適合任何地方和時間裏的人的需要。它是一本活的書,需要被活學、活用。

*聖經不是武器,它不該被肢解、斷章取義地去攻擊別人。

*天主教的傳統有時的確與聖經有衝突處,這是我們要經常反省、懺悔、更新的理由。基督教難道是個一塵不染、時常能明白聖經,並能達到聖經最高要求的團體?

*我們很讚賞基督教朋友普遍對聖經的重視,這是天主教要努力學習的地方。

3.天主教並不拜聖母

「基督教認為馬利亞是可尊敬的聖母,但她只是耶穌的肉身之母。而天主教竟稱呼她為『上帝之母』,把耶穌的肉身與神性混淆為一。甚至使她在信徒的宗教生活中,佔了比耶穌更重要的地位。」(滕近輝)

「天主教拜聖母馬利亞,基督教拜她的兒子耶穌。」(吳主光)。吳主光以為天主教徒相信「母親大過兒子」,因此才會拜聖母而不拜耶穌!

吳主光又引用「變水為酒」(若2:1 - 12)的聖蹟,認為既然耶穌稱聖母為「女人」,所以聖母與耶穌沒有甚麼特別的關係。

「天主教……高舉馬利亞過於神和主耶穌。」(陳終道)

「聖經記載的馬利亞是約瑟的妻子。在馬太福音一章明載天使吩咐約瑟把她娶過來作他正式的妻子。在一章的末了一節如此說:「只是沒有和她同房,等他生了兒子。」小字註明「有古卷作等他生了頭胎的兒子。」這一節經文很明顯給我們看見約瑟娶過馬利亞以後,並沒有親近她,但等她生了耶穌以後才過著夫妻生活。」(陳終道)

1.澄清誤會

一、天主教並不拜聖母,也不認為聖母大過耶穌,更不會把聖母放在神和主耶穌之上。

二、尊聖母為「天主之母」並不等於滕君所說的「把耶穌的肉身與神性混淆為一」。

三、在天主教信徒的宗教生活中,耶穌的地位比聖母高出千萬倍,因為耶穌是我們的救主,而聖母和我們一樣同是被救者。

四、但天主教徒恭敬聖母,以孝愛之情敬禮聖母.

2.我們朝拜、欽崇天主,承認他是造物主、至上神,世界屬於祂,我們自己也屬於祂。所以我們在彌撒中欽崇天主,向他俯伏朝拜,並願偕同耶穌,把自己及自己的一切都奉獻給天父。但我們只是尊敬、恭敬、光榮、讚美聖母及聖人,為他們的得救而歌頌主,看到他們的成功而充滿希望和信心;體驗到他們在信仰、聖德路上的努力和奮鬥而感到莫大的鼓舞。

3.對聖母、聖人的敬禮,絕不會奪去天主及耶穌在我們心中的地位。相反地,那是光榮天主的另一形式。因為在敬禮聖母或聖人時,我們不單「相信」耶穌是救主,我們還「看到」、「感覺到」救恩在她及他們的身上兌現了出來。當我們高唱說:「聖母,你真有福」時,我們不是也在唱:「上主,你真好」嗎?所以我們的口號就是:偕同聖母(或聖人),步武基督;偕同天下諸聖,奔向天父。

4.稱瑪利亞為天主之母,並不是因為她「生了天主」,而是因為她生了耶穌;她是耶穌之母,而耶穌同時又是天主(即在耶穌這個「位格」上,同時具備人性與天主性)。 所以稱聖母為「天主之母」是基於「神學」的理由,而非如滕君所說的「把耶穌的肉身與神性混淆為一」!天主教在最初的數世紀,曾致力於維護耶穌「兩性一位」的道理,相信耶穌有天主性,也有人性,但只得一位,就是只有耶穌--這個人而天主的「位格」:他是一位,而非兩位。既然是一位,所以聖母便可被稱為「天主之母」,因為耶穌實實在在也是「天主」。在教會維護耶穌「兩性一位」道理的時代,曾有些人宣稱耶穌有「一性一位」,或「兩性兩位」等等,天主教一概認為這些都不合聖經的啟示。滕君認為瑪利亞是耶穌之母,而不能稱之為天主之母反而是極富「兩性兩位」的色彩呢!

5.說天主教「使她(聖母)在信徒的宗教生活中,佔了比耶穌更重要的地位」,或說天主教「拜聖母」,都是無稽的。在天主教與基督教勢成水火、互相攻擊的時代,對天主教產生這類的誤會,還算情有可原;但在今日大部分基督徒都已知道天主教並非「拜」聖母的時候,身為一個教會的牧者和神學家,還故意這樣地造謠去蒙蔽那些對天主教認識不深的信徒,卻是接近存心譭謗了!我們對聖母所用的字眼是敬禮、尊敬、孝愛、讚美等;對天主所用的字眼是欽崇、朝拜或祭祀。我對神「欽崇」,因為他是神、是主、是萬有真原;我們對聖母及一切聖徒都不過是「敬禮」,是景仰、愛慕、效法和尊敬。我們自信對天主十誡的第一誡--欽崇一天主在萬有之上--還是有相當認識的!我們又怎會「拜聖母」呢?!

6.其實滕君也認為瑪利亞是「可尊敬的聖母」,我們不過是把同樣尊敬的心,以外在的行動表現出來吧了。為甚麼「發諸內」卻不可以「形諸外」呢?在天主教這二千年的發展中,我們當然會有些外在表現是令新朋友們看不順眼的,但如果信仰內容一致,外在表現有所不同又有甚麼相干呢?為甚?一定要把天主教「尊敬」的行為,看成是十惡不赦的「朝拜」舉動呢?

7.吳主光在他的大作中,引用了許多聖經中有關聖母的記述,都解成為「聖母與耶穌沒有甚麼關係」,更用了耶穌稱聖母為「女人」而作註。奇怪的地方是:天主教同樣是基於這些聖經章節,而發揮出一套完整的有關聖母的神學。這大概也是「自由解經」的結果吧?

8.陳終道說「約瑟等瑪利亞生了耶穌以後才(和她)過著夫妻生活」,顯然是針對天主教認為聖母始終都是「童貞女」這一說法。但陳君卻把聖經沒有說的東西都「推論」出來了。「唯一聖經論者」不是很重視聖經的一字一句的表面意思嗎?他憑甚?說出了聖經未說而他竟大膽地推論出來的東西呢?難道為了攻擊天主教,連自己原定的原則都可以不惜放棄嗎?

9.聖經中耶穌的「兄弟姊妹」是指其堂兄弟姊妹(見思高譯聖經P.1529註)。耶穌稱聖母為「女人」,是因為「女人」這個字在救恩史中意義獨特(創3:15的「女人」是救世主之母;默12:1的「女人」也是「身披太陽、足踏月亮」的救主之母)。

有關聖母是童貞女(卒世童貞:Perpetual Virginity),連基督教的兩位鼻祖馬丁路德及賈爾文(John Calvin)都極力加以維護,他們的主張曾在下述刊物中被引用:John P. Meir (1992)"The Brothers and Sisters of Jesus in Ecumenical Perspective", The Catholic Biblical Quarterly. 54, pp. 1 - 28

10.但我們也應小心,別讓太多其他的敬禮,分散了我們對基督的注意力,也要在敬禮聖母這事上,「避免一切虛妄的誇大」(教會憲章no. 67)

4.基督中保與聖母「中保」的分別

「基督教認為按照聖經所言,人人可以藉耶穌基督直接與上帝相交;但天主教設立了中間階級,例如信徒必須向神甫認罪,而不能直接向上帝認罪。又如信徒必須向死去的聖徒或聖母祈禱,請他們轉達上帝。明顯與聖經的教訓相違反。」(滕近輝)

「他們以為罪人沒有資格到主耶穌面前來,需要瑪利亞代求才可以。」(吳主光)

「天主教認為只有瑪利亞才可代求。」(吳)

「倘若瑪利亞或是其他去世的聖徒能代信徒轉達禱告的話,便是說他們也是信徒和主耶穌之間的中保。」(陳終道)

1.澄清誤會:

一、天主教從未認為罪人沒有資格到主耶穌面前。

二、天主教承認耶穌是神人之間的唯一中保;聖母及聖人們只是分享了耶穌的中保地位

三、天主教徒任何時間均可直接向上主認罪,這就是天主教所說的「上等痛悔」--為愛天主而後悔得罪了他。

2.基督教朋友以耶穌為「唯一中保」,這也是我們的主張。我們說聖母也是「中保」,但這中保絕不可與耶穌的「中保」性相提並論。理由是:聖母之為「中保」,是因為她分享了「耶穌唯一中保」的角色,(正如基督的司祭職亦可為信眾所分享:見教會憲章no.62),在聖寵界內成了我們的母親(教會憲章no.61),經常為我們轉求,並以其母性之愛,「照顧她聖子尚在人生旅途上為困難包圍的弟兄們」(教會憲章no.62)。其實,「我們彼此間亦可以,而且應該互相為保護人、輔佐者、援助者、中保,這對基督唯一中保的尊嚴與能力,並無任何增損。」(教會憲章no.62)

3.「直接與神相交」這觀念,我在上面「聖事觀念與人神的交往方式」中已談過,下面再作一點小補充:

甚麼叫「直接」與上帝相交?我認為上帝在人間的「活動」,通常都以「間接」的形式出現。例如:上帝不替我們燒飯,不代我們考試;病了我們找醫生而不找上帝;和人發生了誤會,我們設法與當事人和解,而不單單祈禱便算。沒有人出版聖經,我們便讀不到上帝的「話」;沒有人做神父、牧師、傳道員等,我們可能連成為基督徒的機會都沒有。我們如果想祈禱,有時也要講究祈禱的地方是否清靜,及有無蚊子騷擾等客觀情況。不少人的祈禱,有時不過是自言自語,然後把自己心裏早已懷有的念頭,加上一番「投射」的工夫,便當作是神的聲音、神的啟示……。我們所說的「直接」與神相交,究竟有多直接呢?

提出「直接」和「間接」這兩種觀念,並不在否定神能直接與人接觸,也不是說人不能直接與神交往。但我們必須承認:所謂直接並不是指面對面,也不是指手牽手。在這所謂「直接」中,有許多間接的成分,要經過許多曲折、轉折,甚至波折的過程。天主教並沒有發明「中間階級」,而是看到天主在我們這個「現象世界」中的行動,經常都是透過可見、可觸摸的人或物作媒介而實現。這便是我們的「聖事」的觀念:天主透過有形的標記,去分施恩寵、彰顯救恩。

4.關於向神父認罪,我們將留待於下面「告解聖事」中討論。

5.誰拜偶像?

「基督教按照第二(?)條誡命不拜任何偶像,而天主教的禮拜堂裏滿了石像與紙像。」(滕近輝)

「天主教是敬奉偶像的宗教,基督教則是完全拒絕偶像的……照聖經的話,我們就算敬拜耶穌的像也是不對的,何況敬拜瑪利亞及其它聖人的像呢?天主教徒常站在堂內外的聖徒像前唸經敬禮,實際上取代了對獨一神的敬拜。」(陳終道)

1.澄清誤會:

一、天主教堂中並不是間間都滿了石像與紙像,而是按不同的傳統,有的多,有的少。

二、我們並不「拜」這些像,我們是在「睹物思人」,以「像」為媒介,引領我們去恭敬這些像所代表的人物,或十字苦像所代表的耶穌。

三、所以我們在聖徒像前唸經,並不取代對獨一神的敬拜;因為我們在敬禮聖人時,正是在光榮這位舉揚了聖人的天主。

四、在我們的「早晚課」經文中,我們天天都唸天主十誡,包括那「欽崇一天主在萬有之上」的第一誡。我們天主教徒十分明白不能拜偶像。說天主教是「敬奉偶像的宗教」,實在是天下間的最大誤會,希望基督教朋友再別繼續誤會下去。

2.有些基督教朋友認為我們「恭奉聖母像、聖人像及耶穌受苦像」,就是「拜偶像」。他們甚至認為:「照聖經的說法,我們就是敬拜耶穌的像也是不對的」。這是執著於聖經文字的結果。因為如果這些「像」(包括耶穌在十字架上的「苦像」)的作用是提醒我們、激勵我們、增加我們的信德,這些像更絕對不能算是「偶像」。

3.敬禮聖人是表示我們對他們的景仰和懷念。中國文化重視「尊天、敬祖,崇德、報功」,對功在社稷的人,我們為甚麼不能表示敬意?對人類中出類拔萃的兄弟姊妹,為甚麼我們不能讓他們的音容笑貌、奮鬥精神和聖德芬芳永遠留在我們的心中、活現在我們的眼前?聖人的表樣足供我們借鏡,聖人的成功足夠給我們鼓勵。正如某位聖人在見了別的一位聖人後,便這樣勉勵自己:「如果他能夠,為甚麼我不能?」這豈不是因敬禮聖人而結出來的神聖佳果嗎?當然,我們不單懷念,不單景仰,而且還用外在的儀式表達出來;因為我們不單「敬」,還要「敬之以禮」。只要我們維持在「敬」範圍內,而不去「欽崇」聖人,這又有甚麼不對呢?

4.雖然如此,我們仍應當指出:任何受造物本身都無權被稱為「聖」,因為聖的只有一位,就是上主。我們彌撒中的榮福頌便這樣向上主說:「只有你是聖的」。聖人被稱為「聖」,完全是因為他們分享了上主的生命,這是上主的昊天罔極之恩,這正是我們整個敬禮聖人的基礎。我們既沒有犯第一誡,也不是拜偶像!相反地,在天主教敬禮聖人時,我們正是在欽崇和讚美天主。因為我們不單「相信」天主是救主,我們還進一步在聖人身上「看到」救恩的成就;我們興高采烈地慶祝天主救了一個人,提升了一個人的生命。所以敬禮聖人其實就是欽崇天主的另一形式,這也是教會信仰生活中詩意、溫情、藝術及美與善的綜合。天主教的宗教生活很富美感,不知攻擊我們的人能否看得出來?

5.攻擊天主教的人完全不懂天主教有關「敬禮聖人」的神學,也不明白天主教二千年來在敬禮聖人這優良傳統背後所蘊含的意義。他們硬要用「莫須有」的獨斷方式去妄定天主教的罪,這不單顯出他們沒有容納異己的量度,也暴露了他們在這方面的無知。把「敬禮聖人」當作「拜偶像」是荒謬的,正如英國人把吃狗肉當作「不文明」,中國人把西方人的公開接吻當作「非禮」等,都是同樣的無知和荒謬!

6.如果有人「迷信」了聖經的片言隻字(忽略了聖經的整體精神或聖經的其他文字),又把「聖經」及「耶穌」當作攻擊別人的武器,那麼,聖經及耶穌也可被濫用或誤用作「偶像」,因為這時的聖經與耶穌,已成了他們的「工具」!

6.信心與功行

「天主教和基督教在教義上和信仰上最大的不同,是基督教是因信稱義,憑恩典得救;天主教是憑功德赦罪得救。」(陳終道)

「基督教與天主教最大的分別,就是救法的分別。為這一點不同,我們無法與天主教合一……無法稱他們為『弟兄』……因為他們既然在救法上走歪了,就不能引人得救,既然不得救,就不是主內的弟兄了。」(吳主光)

「偏偏就是接到羅馬書的羅馬教會,日後變成最反對因信稱義的天主教,我真難以明白,今天的天主教是怎樣讀羅馬書的。」(吳)

「他們以為主耶穌寶血的功效並不是完全的,還需要神甫的聖水來補足。」(吳)

1.澄清誤會

一、我們絕不反對「因信成義」這觀念,但我們不會加上ONLY(唯一、單靠)這個字,因為聖經中還有其他主題;它同時論及信心與行為兩方面。

二、我們認為耶穌寶血的功效是完全的,並不需其他東西補足。天主教有一首很古老的聖歌,它的第一節歌詞是這樣的:「基督的靈魂,聖化我心靈;基督的聖體,作我的救星;基督的寶血,使我永沐馨;肋膀的活水,滌我諸罪癥。」天主教的神學,是完全以基督為中心的。

三、吳主光不以我們為「弟兄」,我們天主教徒願意視一切人為弟兄,包括吳主光及他的教會在內。因為我們不敢忘記主耶穌的教訓:「(天父)使太陽上升,光照惡人,也光照善人……你們若只愛那愛你們的人,你們還有甚?賞報呢?稅吏不是也這樣嗎?你們若只問候你們的弟兄,你們作了甚麼特別的呢?外邦人不是也這樣作嗎?所以你們應當是成全的,如同你們的天父是成全的一樣。」(瑪5:45 - 48)

2.我們相信「因信成義」,因為我們知道救恩是天主白白的恩賜,並非我們靠行為、善功賺回來的。但我們認為信主的人,由於意識到自己天主子女的寶貴身份,自應有相稱的行為與生活

3.其實,就在吳主光所強調的羅馬書中,我們除了「因信成義」外,還看到另一些主題,例如:

「愛情不可是虛偽的。你們當厭惡惡事,附和善事。論兄弟之愛,要彼此相親相愛;論尊敬,要彼此爭先。論關懷,不可疏忽;論心神,要熱切;對於主,要衷心事奉。論望德,要喜樂;在困苦中,要忍耐;在祈禱上,要恒心;對聖者的急需,要分擔;對客人,要款待。迫害你們的,要祝福,只可祝福,不可詛咒。應與喜樂的一同喜樂,與哭泣的一同哭泣。彼此要同心合意,不可心高妄想,卻要俯就卑微的人。不可自作聰明。對人不可以惡報惡,對眾人要勉勵行善;如若可能,應盡力與眾人和睦相處。」(羅12:9 - 18)

「除了彼此相愛外,你們不可再欠人甚麼,因為誰愛別人,就滿全了法律。其實『不可姦淫,不可殺人,不可偷盜,不可貪戀,』以及其他任何誡命,都包含在這句話裏:就是『愛你的近人如你自己。』愛不加害於人,所以愛就是法律的滿全。再者,你們該認清這個時期,現在已經是由睡夢中醒來的時辰了,因為我們的救恩,現今比我們當初信的時候更臨近了。黑夜深了,白日已近,所以我們該脫去黑暗的行為,佩戴光明的武器;行動要端莊,好像在白天一樣,不可狂宴豪飲,不可淫亂放蕩,不可爭鬥嫉妒;但該穿上主耶穌基督;不應只掛念肉性的事,以滿足私慾。」(羅13:8 - 14)

4.我希望那些「只信」因信稱義的人默想一下下列聖經章節:

*依58:3 - 11(真熱誠就是維護正義)。

*「純潔無瑕的虔誠,就是看顧患難中的孤兒寡婦。」(雅各伯書1:27)

*「我的弟兄們,若有人說自己有信德,沒有行為,有甚麼益處?難道這信德能救他嗎?假設有弟兄或姐妹赤身露體,且缺少日用糧,即使你們中有人給他們說:『你們平安去罷!穿得暖暖的,吃得飽飽的!』卻不給他們身體所必需的,有甚?益處呢?信德也是這樣:若沒有行為,自身便是死的……正如身體沒有靈魂是死的,同樣信德沒有行為也是死的。」(雅2:14 - 17,26)

*「若有人說:我愛天主,但他惱恨自己的弟兄,便是撒謊的;因為那不愛自己所看見的兄弟的,就不能愛自己所看不見的天主。」(若望一書4:20)

*「不是凡向我說主啊!主啊!的人,就能進天國,而是那承行我在天之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天國。」(瑪7:21)

*最後,瑪竇福音25:31 - 46的公審判,更清楚的說明:最後審判的標準不是信德,也不在乎我們是否基督徒(天主教也好,基督教也好),而要看我們在這個世界上是否愛了我們最小的弟兄。這段聖經最令人震撼的地方是:我們對我們最小弟兄所做的一切,基督都會感同身受,即使我們並不意識到、並不醒覺到有這麼一回事,但我們還是會因此而受審判,因此而獲得獎賞或遭受懲罰!吳主光這樣隨便地界定誰是自己的弟兄,誰不是自己的弟兄,將來如何向救主交代呢?

7.外表與內心?

「基督教與天主教最大的分別是人人都可以看出來的……天主教有很濃厚的儀式氣氛,基督教不注重這個,強調必須用心靈誠實來敬拜……試看天主教的唸經唸珠,你以為一個人把一篇祈禱文重復的背誦千百次,手中數著唸珠,而心靈誠實能真實的運用出來嗎?我親眼見過一些天主教修女在巴士上東張西望的唸經,手中不停地數著唸珠,任何人都看出來,她們的思想絕對不可能是在所唸的禱告文裏的……另一方面,基督教只有兩個禮儀,就是洗禮和聖餐……主日崇拜和所有聚會的秩序儀式,都是隨感動編出來的,並沒有任何原則性的規定……最明顯的是基督教的崇拜聚會十分注重真理講道……」(吳主光)

1.澄清誤會:

一、天主教亦深信主耶穌的話:「天主教是神,朝拜他的人,應當以心神以真理去朝拜他。」(若4:24)

二、但耶穌並不廢除外在的儀式,他自己經常過猶太人的節日,他遵守逾越節的規定。初期教友們也經常「專心聽取宗徒的訓誨,時常團聚、擘餅(彌撒)、祈禱……每天都成群結隊地前往聖殿。」(宗2:42 - 46)

三、天主教認為祈禱,尤其禮儀,都應發諸內而形諸外。光有外表的儀式,而沒有內心的虔誠,則外在的標記將成為空的、死的,沒有生命力的標記。

四、天主教認為內、外可以互相補充,互相引發。例如:懷著朝拜天主的心,我們會虔敬地跪下,甚至伏地叩拜;而外表的跪伏;亦能刺激心內朝拜之情的萌發。所以我們認為內心是宗教禮儀的靈魂,外表則是有用的、有力的工具。

五、唸珠式的祈禱和節奏式的祈禱,是東方靈修的重要方式和工具,能善用的人,可以被導入到極深沉的祈禱境界。這與口頭的,即使是「自發」的祈禱,是不可同日而語的;有深湛經驗的祈禱人都可以證明上述說話的真確。

六、天主教的祈禱、禮儀、靈修方式都十分多元化,只要有助於人與神的結合,只要能提高人對神臨在的意識,天主教都會採用。因為我們相信一切真、善、美的東西,都是源於那位「真、善、美」的上主,也會把我們導往他那裏去。

2.吳主光控告天主教徒沒有內心的虔誠的話,十分兒戲,十分幼稚、也十分獨斷。他似乎是在自說自話,妄顧客觀的事實,對別人也毫不尊重。例如:

*有濃厚儀式氣氛有甚麼不好呢?它本來是助長人內心虔誠的方法;但吳主光硬要說有這些氣氛便阻礙人內的的虔誠。

*吳主光怎麼知道別人把經文重復千百遍(利用節奏式的祈禱方法),便「不能」達到心靈誠實的地步呢?

*吳主光見到修女在巴士上唸經,而斷定「她們的思想『絕對』不可能是在所唸的禱告文裏。」好個吳主光!他能夠看透別人的思想!他竟然可「絕對」地、準確地判斷別人的思想狀態!

*吳主光稱自己的崇拜十分重視「真理講道」。可能他們真的願意著重真理講道,但所講的是不是真理?是不是人人講真理?是不是常常講真理?是不是永遠都講真理?這一切並不是說自己有「真理講道」就能證實的。蘇聯的「真理報」所載的,就未必是句句真理!難道當吳主光把他這本小冊子的內容在「真理講道」中講出來時,這小冊子中對天主教誤會和誣的地方,都會變成「真理」嗎?

3.基督教其實也有自己的儀式。雖然吳主光認為自己只有洗禮和聖餐,但這和天主教的分別只是多、寡的問題而已,怎麼會構成真、假的對立呢?(其實,有些基督教派並沒有聖餐;那些有聖餐的,也是人人做法不同。也有些基督教派沒有洗禮的。吳主光為了針對天主教,也顧不得他們自己之間的分別了。)

4.吳主光認為自己的「主日崇拜……都是隨感動編出來的,並沒有任何原則性的規定。」似乎這樣就算是達到內心誠實的境界了。我要指出的是:

*所謂感動,可以是神的感動,也可以是自己感動自己!那些有宗教狂熱的人,不是經常口口聲聲的說有神的旨意,而事實不過是把神作外衣,去披在自己的偏見和固執之上嗎?

*他說主日崇拜「並沒有任何原則性的規定」,那也是不真確的。為甚麼基督徒的崇拜,不會變為佛、道教的禮儀?因為基督教的聚會方式確有他們特定的成文或「不成文」的規定!

*其實,唸經的人可以「有口無心」(當然也可以心口如一、心神合一、口誦心維),「隨感動」而編出來的禱告文又何嘗不可以「有口無心」,只為了說好聽的話而「編造」出來?

5.吳主光對天主教的控訴,令人聯想起聖經中法利塞人和稅吏祈禱的比喻

「耶穌也向幾個自充為義人,而輕視他人的人,設了這個比喻:有兩個人上聖殿去祈禱:一個是法利塞人,另一個是稅吏。那個法利塞人立,心裏這樣祈禱:天主,我感謝,因為我不像其他的人,勒索、不義、姦淫,也不像這個稅吏。我每週兩次禁食,凡我所得的,都捐獻十分之一。那個稅吏遠遠地站,連舉目望天都不敢,祇是捶自己的胸膛說:天主,可憐我這個罪人罷!我告訴你們:這人下去,到他家裏,成了正義的,而那個人不然。因為凡高舉自己的,必被貶抑;凡貶抑自己的,必被高舉。」(路18:9 - 14)

我們也希望對天主教妄加批評的人,能謹記耶穌的話:「你們不要判斷人,免得你們受判斷……為甚麼你只看見兄弟眼中的木屑,而對自己眼中的大梁竟不理會呢?……假善人哪!先從你眼中取出大梁,然後你才看得清楚,取出你兄弟眼中的木屑。」(瑪7:1 - 5)

8.告解聖事彰顯天主的慈愛

「天主教設立了中間階級,例如信徒必須向神甫認罪,而不能直接向上帝認罪。(滕近輝)

「(天主教告解)主要的根據是在若望福音20:22 - 23耶穌對十二門徒所說的話,(「你們領受聖神吧!你們赦免誰的罪,就給誰赦免;你們存留誰的,就給誰存留。」)但十二門徒之中沒有一個是神父。主耶穌的應許是為向外傳福音用的,卻不是說門徒自己有赦罪權。」(陳終道)

1.澄清誤會

一、神品聖事(做主教、神父等)這個所謂「中間階級」並非天主教設立,而是主耶穌設立的。基督教某些宗派也有這一類的「中間階級」,不過不同宗派對此有不同的看法和解釋。

二、信徒可以而且必須向上主認罪。真誠的痛悔(向上主的懺悔),是告解的先決條件。

三、告解聖經與聖事觀念有關,也牽涉到人與神的交往是直接或間接等問題。(這問題上面已有論述)

2.有些基督教朋友很喜歡逐字解經,不知為甚?對若望福音20:22 - 23卻轉一個彎才去解?天主教認為上述經文太清楚、太直接了,所以我們對上述經文的解釋也是毫無疑問的:主復活後顯現給門徒,給了他們聖神的恩典,正式委任了他們去繼承自己的使命,並給了他們赦罪的權柄。(參考瑪竇福音18:18「如果他連『教會』也不聽從,你就將他看作外教人或稅吏。我實在告訴你們:凡你們在地上所束縛的,在天上也要被束縛;凡你們在地上所釋放的,在天上也要被釋放。」)

3.說當時並沒有神父,因而主耶穌沒有把此權柄交給神父,這是很奇怪的邏輯。難道我們能說,因為基督時代沒有中國人,因此福音便不是為中國人了嗎?如果主耶穌有意留下赦罪權,宗徒不是也可以讓此赦罪權獲得繼承下去嗎?主耶穌設立神品聖事、委任宗徒繼承他的工作,完成他未完成的工程,難道就只是為宗徒這一代,然後就繼絕了嗎?天主教相信自己是「從宗徒傳下來的」(Apostolic)教會,所以也自信繼承了宗徒治理教會的權柄和特恩。

4.其實,在告解聖事中,並不是「神父赦罪」,而是主耶穌藉神父的手赦罪。在聖事中,信徒直接經驗到主的臨在,因為主就臨在聖事中。在懺悔中,人不單相信主赦免了他,也感覺到主在寬赦,主在接納,並聆聽到主慈愛的聲音。所以告解聖事,實在是彰顯天主慈愛、使天主的慈愛具體地表現出來的聖事。

5.天主教對告解聖事(修和聖事)的看法是:

一、人犯了罪,必須發痛悔;任何痛悔都是「向天主」認罪。

二、上等痛悔有赦大小罪的效能。即是說,如果人為了愛主而真誠懺悔,立志不再犯罪,那麼天主即赦免人罪,毋須經「告解」。

三、人犯了大罪,必須告解才可領聖體(即是說:告解是犯大罪後領聖體的條件);但告解其實也是向天主認罪,聖事不過是一個「標記」。而且在特殊情況中,人在無法辦告解時,也可先發上等痛悔,領聖體,然後盡速辦告解。

四、人臨死前發上等痛悔,可獲赦罪。所以天主教鼓勵信徒經常發痛悔,每次犯了罪都立刻發痛悔,為自己所犯的罪求主寬恕。所以說「信徒不能直接向上帝認罪」,是對天主教教義無知。

6.人犯罪,總是因為得罪人而得罪天主,並因得罪天主而得罪人。既然犯罪「與人」有關,所以修好、懺悔亦應「與人」有關。因此天主教徒願意與主修好時,也同時願意在教會內與主、與人、與教會修好,並為表示懺悔的的真誠而做補贖。這是告解聖事的重點。

7.告解的習慣,本身亦是一種很好的修養方法,敦促信徒在聖德路上不斷前進。多少年來,信徒們便因為善用了告解聖事而獲得內心的平安,感到被接納和被寬恕的幸福與快樂,因而能重新站起來,迎向人生新的挑戰。

9.聖體聖事與彌撒聖祭

「由於天主教相信祝福過的酒和餅就是耶穌聖體本身--真正的耶穌,所以他們經常舉行彌撒,把隱藏在酒和餅的耶穌當作祭物再次的獻祭給神來為人贖罪,他們每一次這樣的舉行彌撒,就是多一次把主耶穌重釘在十字架上,所以天主教舉行的彌撒和基督教守聖餐有不同的意義,天主教的彌撒是要將耶穌再獻給神為人贖罪,使人得赦罪;基督教的聖餐是要記念主在十字架上為我們受苦所付救贖之功,是記念的性質,而天主教乃是朝拜之意。」(陳終道)

1.陳終道攻擊我們的彌撒,認為我們每次舉行彌撒,就是「多一次把主耶穌釘在十字架上」。其實我們相信基督只舉行過一次彌撒,那是曠古絕今的加爾瓦略山上的唯一祭獻。在這偉大的祭獻中,基督自己是大司祭,也成了祭品;他藉這唯一的祭獻,「自作犧牲,除滅了罪過」(希9:27)。我們今天舉行彌撒,並非舉行另一次祭獻,而是分享基督救恩的果實,使每人能分沾到基督救恩的實效。

用神學的術語說,彌撒是一種有效的紀念,是加爾瓦略山上祭獻的「重現」。它雖然是發生於昔日,卻超越時間和空間的限制,在今日為我們「兌現」出來。其實,對於基督的臨在,我們也有類似的看法:基督降生成人,絕不會只是為了二千年前的巴肋斯坦人。不,他是超時、超空的天主,他是為了古往今來的人而誕生的。我們今日仍然好像二千年前的人一樣幸運,可以親身與基督作具體的接觸,感受到他的慈愛(例如在告解聖事中),分享到他的恩寵和生命(例如在聖體聖事中)。

2.基督教的聖餐是「記念」(懷念?)二千年前所發生的事件。我們的彌撒,也是一種記念,但這記念不同於聽錄音帶或看錄影帶,也不是在聽一個陳年古舊的、早已過去的故事。不,我們的聖事可以帶領我們,好像穿過時光的隧道,去親臨現場,和基督接觸。這便是我們所說的「有效的紀念」。我個人相信,人類的心靈,可以跨越空間的限制,與天下人為伍,這就是「民胞、物與,四海之內皆兄弟,天人合一」的境界。我也相信,人類的心靈可以神遊千年之外,與古人神交(「古道照顏色」),神往萬年之後,與蒼生為伍。人的心靈彈性不一,總有一些人有更廣的心胸,有更彈性的時間感。我們在彌撒中的「記念」,就是這一境界的昇華和實現。天主教徒的宇宙觀很遼闊,歷史觀也充滿動感。對不少人而言,這不是理論,而是親身的經驗。

3.有關聖體聖事,基督教朋友又一再放棄了他們逐字逐句解經的傳統了。因為聖經上有關聖體聖事的記載是太明顯了,可是有些基督教朋友總是要轉個彎去解釋:

*瑪竇福音26:26「他們正吃晚餐的時候,耶穌拿起餅來,祝福了,擘開遞給門徒說:你們拿去吃吧!這是我的身體。」(參閱谷14:22;路22:19)主明明說:「這是我的身體」,這還不夠明顯嗎?

*保祿致格林多前書11:23 - 29「這是我從主所領受的,我也傳授給你們了:主耶穌在他被交付的那一夜,拿起餅來,祝謝了,擘開說:『這是我的身體,為你們而捨的,你們應這樣行,為記念我。』晚餐後,又同樣拿起杯來說:『這杯是用我的血所立的新約,你們每次喝,應這樣行,為紀念我。』的確,直到主再來,你們每次吃這餅,喝這杯,你們就是宣告主的死亡。為此,無論誰,若不相稱地吃主的餅,或喝主的杯,就是干犯主體和主血的罪。所以人應省察自己,然後纔可以吃這餅,喝這杯。因為那吃喝的人,若不分辨主的身體就是吃喝自己的罪案。」這裏說得很清楚:這是主的體、主的血,不相稱地吃、喝,就是干犯「主體」和「主血」的罪人。所以在領聖體、聖血前,要省察自己,準備一個純潔的心,去和主的體血親近。若只是一種「記念」,為甚麼要那麼誠心呢?為甚麼做其他禮儀或祈禱,或與主作溝通時,不必作這樣的準備呢?不是因為主的體血是實在的體血嗎?

*更重要的是若望福音第六章,廿六至六十九節,有關「生命之糧」的言論。若望用了很長的篇幅,去記載耶穌如何渴望將自己的體血,留下給人作食糧。但當時的人並不領情,而且覺得「這話生硬」(若6:60),聽不下去。眾於是漸漸散去,只留下十二門徒。要不是伯多祿帶頭擁戴耶穌,十二人中也許還會有人離去。但耶穌是說他要說的話:他要留下自己的「肉」,自己的「血」,給人類作食糧!下面就是這段故事的摘要:

「……因為天主的食糧,是那由天降下,並賜給世界生命的。他們便說:『主!你就把這樣的食糧常常賜給我們罷!』耶穌回答說:『我就是生命的食糧;到我這裏來的,永不會饑餓;信從我的,總不會渴……我是生命的食糧。你們的祖先在曠野中吃過瑪納,卻死了;我是從天上降下來的食糧,誰吃了就不死。我是從天上降下的生活的食糧;誰吃了這食糧,必要生活直到永遠。我所要賜給的食糧,就是我的肉,是為世界的生命而賜給的。』因此,猶太人彼此爭論說:『這人怎麼能把他的肉,賜給我們吃呢?』耶穌向他們說:『我實實在在告訴你們:你們若不吃人子的肉,不喝他的血,在你們內,便沒有生命。誰吃我的肉,並喝我的血,必得永生;在末日,我且要叫他復活。因為我的肉,是真實的食品;我的血,是真實的飲料。誰吃我的肉,並喝我的血,便住在我內,我也住在他內。……』他的門徒中有許多聽了,便說:『這話生硬,誰能聽得下去呢?』耶穌自知他的門徒對這話竊竊私議,便向他們說:『這話使你們起反感嗎?那麼,如果你們看到人子昇到他先前所在的地方去,將怎樣呢?使生活的是神,肉一無所用;我給你們所講論的話,就是神,就是生命。但你們中間有些人,卻不相信。』……從此,他的門徒中有許多人退去了,不再同他往來。於是耶穌向那十二人說:『難道你們也願走嗎?』西滿伯多祿回答說:『主!惟你有永生的話,我們去投奔誰呢?我們相信,而且已知道你是天主的聖者。』(節錄自若望福音第六章26 - 69)

10.煉獄是甚麼?

「基督教相信耶穌基督的贖罪之功,已經百分之百完成了救恩,使每一個悔改相信的人,在死後立即與主耶穌同在。但天主教相信一般信徒死後要先後經過煉獄的痛苦。這是聖經所沒有講的。」(滕近輝)

「(煉獄的道理)等於說,神的身兒子在十字架上犧牲了,他的代死只能救人一半,另一半要人自己救自己了。並且這分明是顯示主耶穌的生命價值,只能相等於罪人一半的生命價值。」(吳主光)

1.澄請誤會

煉獄的道理,並不暗示基督的救恩不完全。他的救恩是完全的,但人對救恩的接受卻未必是完全的。比方:天上的雨水很充沛,但每個器皿能盛多少雨水?便要看這器皿有多大,還要看這器皿是否充滿沙石。因此這個器皿能盛載多少雨水,與雨水的多寡無關。同樣地,人是否願意接受救恩,也與救恩是否百分之百無關。

2.聖經有關煉獄的道理有三:

一、瑪加伯下12:43 - 45「於是大眾募集了二千銀『達瑪』,送到耶路撒冷作贖罪祭的獻儀:他作的是一件很美妙高超的事,因為他想念復活,如果他不希望那些死過的人還要復活,為亡者祈禱,便是一種多餘而糊塗的事。何況,他還想到為那些善終的人保留下的超等報酬:這實在是一個聖善而虔誠的思想。為此,他為亡者獻贖罪祭,是為叫他們獲得罪赦。」

二、格林多前書3:10 - 15「按照天主所賜給我的恩寵,我好像一個精明的建築師,奠立了根基,其他的人在上面建築;但是各人應該注意怎樣在上面建築,因為除已奠立了的根基,即耶穌基督外,任何人不能再奠立別的根基。人可用金、銀、寶石、木、草、禾,在這根基上建築,但各人的工程將來總必顯露出來,因為主的日子要把它揭露出來;原來主的日子要在火中出現,這火要試驗各人的工程怎樣。誰在那根基上所建築的工程,若存得住,他必要獲得賞報;但誰的工程若被焚毀了,他就要受到損失,他自己固然可得救,可是仍像從火中經過的一樣。」

三、參考瑪竇福音12:32,耶穌說:「出言干犯聖神的,在今世及來世,都不得赦免。」

3.瑪加伯下所載「為亡者獻祭」的思想,是明明說我們可以、而且應該為亡者祈禱、獻祭,可惜基督教朋友不接受瑪加伯書為聖經正典(見上面「聖經與聖傳」)。

格林多前書所說的「在火中出現」,「這火要試驗」、「從火中經過」等,也暗示了人死後的某種「淨化」與「煉淨」的過程。

至於耶穌說的「今世及來世不得赦免」,似乎也暗示有些罪在來世可得赦免。

4.天主教完全相信基督救恩的圓滿、完全與豐盛。但我們亦常意識到自己的不是與不足。我們自覺要在基督內負起責任,走基督要我們走的路。路走歪了要回頭,事做錯了要懺悔,而且還要勇敢地面對和承一切錯誤的後果,所以我們做補贖。基督固然為我們贖了罪,但我們也有我們該做的補贖(例如:偷了東西要償還;有了婚前性行為要承一切後果;污染了大地便不能到海灘游泳等等,都是補贖,都要補救)。這些補贖,我們認為是可以互相「通功」的。在世上我們固然可以藉互相幫助而「通功」,在死後我們仍然認為可以互相補足(至於實際上如何通功?我們卻不知道。)因為我們相信無論天上地下,今世來世,我們都是一家人,彼此都要關懷、扶助、「通功」

5.煉獄道理要在整個聖經傳統那種「逐漸」的思想中去了解。聖經的啟示、天主的救恩、天國的臨現等等,都是「逐漸」顯靈出來的。天國就是一個「已經--未曾」的過程(Already--Not yet):它已經出現了,但未曾臻至圓滿。在這角度下,我們毫不奇怪,為甚麼普世救恩及個人救恩都有一個過程,無論今世來世,我們都在等待、期盼救恩的圓滿兌現。煉獄就是這種過程和境界的一種表現

6.所以天主教徒懷念先人,為一切死去的親戚朋友祈禱。我們相信,死亡只是生命的改變,並非毀滅,而生者死者都是一家人。我們正在忍受分離的苦痛,但期待有一天,大家都會在主內相聚。

11.教宗的地位

「天主教的教皇制度,在聖經中並無根據。」(滕近輝)

「天主教以馬太福音十六16 - 19為根據,認為彼得為教會第一任教皇,這是十分牽強而且不成理由的。……天主教傳說彼得在主後四十二年到六十七年這廿五年中在羅馬作教皇,這是完全沒有聖經或歷史根據的,而且在這些年間彼得是否到過羅馬也沒有聖經記載。」(陳終道)

吳主光反對教宗,認為「主耶穌不贊成教皇制度」,並引谷10:42 - 43來證明。又以為瑪16:16 - 18不是指伯多祿。又認為「耶穌把天國的鑰匙交給彼得,意思不過是吩咐彼得領人進天國吧了……絕不是給彼得一個特殊的權柄。」

1.澄請誤會

一、教宗的英文名稱是Pope,源於拉丁文Papa,意思為「父親」。所以教宗不是「皇」,不能拿耶穌所說:「外邦人有尊為君皇的……你們中間不是這樣」,來證明耶穌反對教皇制度;因為Pope(Papa)並非「教皇」。

二、教宗自稱「眾僕之僕」(Servus Servorum),正符合了耶穌所說的:「誰若願意在你們中間成為大的,就當作你們的僕役,……因為人子,不是來受服事,而是來服事人。」(谷10:43 - 45)。所以教宗不是「皇」,他只是福音的僕役,也是基督及其教會的僕役

三、根據一位名學者John L. Mckenzie所著的「聖經字典」(Dictionary of the Bible)中"Peter"那一條,他認為近代大部分歷史學家,都一致贊同伯多祿曾居於羅馬,並在那裏殉道及埋葬。他並指出:在公元九十六年的格肋孟(Clement of Rome)及公元一百年的依納爵(Ignatius of Antioch)兩位教父的著作中,均曾暗示伯多祿於羅馬殉道。

2.耶穌需要人去繼承他的遺志,完成他未完成的工程。所以他選了十二宗徒,建立了教會;如同他由父派遺而來,他也把使命交給了宗徒們(若20:21)。這十二宗徒又選了繼任人(主教),給他們覆手(參閱宗徒大事錄20:27 - 28),使基督託給他們的使命,能延續到世界末日:「你們去使萬民成為門徒……教訓他們遵守我所吩咐你們的一切。看!我同你們天天在一起,直到今世的終結。」(瑪28:19 - 20)天主教的主教們,便是十二宗徒的繼承人,一代傳一代,至今已二千年了。所以天主教的四大特點之一,便是「從宗徒傳下來的」(Apostolic)。

3.所以在一九六零年代的梵蒂岡第二屆大公會議中,二千多位主教在聖神的啟迪下,一致地認為:按照聖經的清楚啟示,基督在世上曾設立了一些職務,選立了一些「秉有神權的職員,去為其弟兄服務,使天主子民的各分子……都能夠整齊地共趨一個目的地,而達於永生。」(教會憲章no.18)

4.十二宗徒之中以伯多祿為首;主教之中,亦以教宗為首(但教宗也是主教,他是羅馬教區的主教);Pope這個字,其實只是一種尊稱,當然沒有聖經根據,也不必有聖經根據!

各個以主教為首的地方教會,共同組成了普世的、大公的天主教會。主教組成主教團,主教團之首領為教宗。

5.伯多祿在宗徒中的特殊地位:

一、在全部四福音中,伯多祿在十二宗徒之間都佔有十分明顯的特殊地位:他被提及的次數,遠遠超過任何其他宗徒;他經常以十二人的「代言人」姿態出現;他在十二宗徒的名單上,也經常排第一(瑪10:2;谷3:16;路6:14;宗1:13)。

二、在初期的教會團體中,尤其在耶穌升天之後,伯多祿經常以宗徒團體領袖姿態出現,例如他提議選人替代猶達斯(宗1:15 - 26);他在聖神降臨後,代表其他宗徒向眾發言和講第一篇道理(宗2)等等。

三、伯多祿是耶穌最寵信的三位門徒之一:他和雅各伯及若望看到耶穌顯聖容(瑪17:1;谷9:2;路9:28);看到主復活雅依洛的女兒(谷5:37;路8:51);目睹主在山園祈禱中的痛苦境況(瑪26:37;谷14:33)。有一次,耶穌特別為伯多祿交聖殿稅(瑪17:24 - 27)。此外,耶穌還特別為伯多祿改名字,召選他做「捕人的漁夫」(路5:10)

6.伯多祿在宗徒中的首席地位可見於下列聖經章節:

「西滿伯多祿回答說:『你是默西亞,永生天主之子。』耶穌回答他說:『約納的兒子西滿,你是有福的,因為不是肉和血啟示了你,而是我在天之父。我再給你說:你是伯多祿(磐石),在這磐石上,我要建立我的教會,陰間的門決不能戰勝她。我要將天國的鑰匙交給你,凡你在地上所束縛的,在天上也要被束縛,凡你在地上所釋放,在天上也要被釋放。』」(瑪16:16 - 19)

「西滿,西滿,看,撒殫求得了許可,要篩你們像篩麥子一樣。但是我已為你祈求了,為叫你的信德不至喪失,待你回頭以後,要堅固你的兄弟。」(路22:31 - 32)

「吃完了早飯,耶穌對西滿伯多祿說:『若望的兒子西滿,你比他們更愛我嗎?』伯多祿回答說:『主,是的,你知道我愛你。』耶穌就對他說:『你餵養我的羔羊。』耶穌第二次又問他說:『若望的兒子西滿,你愛我嗎?』伯多祿回答說:『主,是的,你知道我愛你。』耶穌就對他說:『你牧放我的羊。』耶穌第三次問他說:『若望的兒子西滿,你愛我嗎?』伯多祿因耶穌第三次問他說:『你愛我嗎?』便憂愁起來,遂向他說:『主啊!一切你都知道,你曉得我愛你。』耶穌對他說:『你餵養我的羊。』」(若21:15 - 17)

7.天主教對上面三段聖經的解釋:

天主教認為這三段聖經的意思十分明顯。瑪16:18「你是伯多祿(Petrus:Peter),在這磐石上(Petra:Rock)我將建立我的教會。」這是一種很巧妙的語法。磐石是陰性(Petra),耶穌故意把西滿改名為陽性的Petrus(因為伯多祿是男人!)使兩字有同樣的字根及含義,而變成:「你是Petrus,我要在這Petra……」這段經文清楚指出耶穌要在伯多祿身上建立他的教會。他還給他「天國的鑰匙」:一種權威的象徵;使他能「束縛……釋放」。

路22:31 - 32的含義也極明顯,耶穌希望伯多祿回頭後(即在耶穌受難時三次背主後,再在耶穌復活後三次承認要愛耶穌),要堅固其他門徒的信德

若21:15 - 17耶穌更清楚的指出,要伯多祿牧養主的「羔羊、羊」(Lambs, Sheep),就是牧養整個教會

8.有些基督教朋友喜歡咬文嚼字地解釋聖經,但面對上述三段聖經時,卻又轉彎抹角地去否定伯多祿的首席地位。還有的是,他們總以為他們的解釋才是對的,別人的全是錯的,這又怎麼叫「自由解經」呢?

9.小結:

天主教是一個「由宗徒傳下來」(Apostolic)的教會。主耶穌召選了十二門徒,去繼承他的使命,這十二人中以伯多祿為首。伯多祿及宗徒的繼承人便是天主教的教宗和主教。他們不是「皇」,他們都是教會的僕役,為福音而獻身的。伯多祿以後的教宗為:萊諾(Linus)→格拉督(Anacletus)→格肋孟(Clement)……,到現在的教宗若望保祿二世(John Paul II),已是宗徒長聖伯多祿的第264位繼承者了

12.先有天主教還是先有基督教?

「天主教是使徒以後基督教日趨腐化的產物……天主教最大的特點是有教皇。」(陳終道)

「我們說到了590年天主教正式形成。理由是:這時候第一位正式的教皇出現了,他是大額我略(Gregory the Great)……直到馬丁路德時代,亦即天主教最敗壞的時代……馬丁路德才能終於改革成功……事實告訴我們,天主教是從基督教變出來的叛教。」(吳主光)

1.澄清誤會

一、天主教最大的特點不是有「教宗」(他不是教「皇」!請參閱上面「教宗的地位」)。天主教的特點是相信死而復活的基督,視一切人為兄弟姊妹,對主、對人、對自己、對世界都充滿希望……。

二、天主教並非於590年形成,吳主光只是在信口開河而已,大概他想改變歷史吧?!

三、天主教是一個「從宗徒傳下來的」教會,現今的教宗已是伯多祿的第264任繼承人。大額我略教宗是這個長長的繼承表中的一位。(不是第一位!)

四、馬丁路德原是一位天主教修會的會士(修會是天主教內部的一些組織,例如華仁書院的神父,喇沙中學的修士,鏡波學校的神父等等,都是天主教修會的會士)。吳主光也說「馬丁路德終於改革成功」,就是指:他終於能脫離天主教,另創基督教的一個宗派--路德會。所以有些基督徒也自稱「誓反教」(Protestant),因為他們要對天主教抗議!這是歷史,怎麼能說天主教由基督教中變出來呢?

2.信基督的人的歷史:

起初沒有甚麼教派,一切信基督的人結集在一起,自稱為「基督信徒」(拉丁文是CHRISTIANUS,即屬於基督的人)。教會自開始以來,在耶穌時代和宗徒時代,即有好人、壞人、聖人、罪人出現(正如任何團體一樣),不時也出現異端。那些負責教會事務的人,也是良莠不齊(正如現代任何教派一樣)。直至第十一世紀,東正教和天主教分裂了;十六世紀,大批基督教派也出現了。當然,每個教派都說自己繼承了基督的「精神」,自己才是「真耶穌教會」。這種爭論可以永無休止,但歷史事實卻是不容抹殺的。

3.基督教一些宗派的創立人及其生卒年代: 路德派/信義宗(馬丁路德1483 - 1546);慈運理派(慈運理1484 - 1531);聖公會(始自亨利八世1509 - 1547);英國循道會(若翰斯理1703 - 1791);救世軍(卜威廉1829 - 1912);五旬節會(始於1906年);美國浸信會(若哲爾.威廉斯1603 - 1683);基督復臨安息日會(密勒.威廉1782 - 1849);長老會(加爾文,1537);耶和華見證人/守望台聖經與單張會(如瑟立1852 - 1916);摩門教/基督末世聖徒教會(並非基督教,由史密斯約瑟創立1805 - 1844)。

4.一些名詞:

CHRISTIANITY:原指一切信基督者的宗教;

CHRISTIAN:(基督徒)原指一切信基督的人(包括天主教徒及基督教徒)

CATHOLIC:是信基督者給自己的「形容詞」,表示教會的大公性和包容性;因為教會是為一切人而存在的。(天主教及聖公會都自稱Catholic)。

Anglican、Baptist等則是某些信基督的人的自稱。

「天主教」只是中文的譯名,因為中國的Catholic把「至上神」譯為「天主」,所以也稱為「天主教」。

5.教會的分裂,是教會史上的最大悲劇,雙方都要負上不同的責任。為了彌補這一過失,天主教主張「合一」,讓各宗派放棄成見,大家以聖經為準則,追溯教會初期生活的模式,去確定自己未來的路向。有些基督教朋友不斷鼓吹分裂、互相攻擊,剛好與這努力背道而馳,這無論對基督的教會、對人類的團結,都不會有好處。

13.教會與政治

「基督教主張政教分離,而天主教是一個具有政治性的宗教團體。基督教相信宗教自由,而天主教不但在過去的歷史中迫害基督教徒,時至今日,仍然有這樣的事屢次發生,例如葡萄牙、南美洲等處。」(滕近輝)

1.澄清誤會

一、天主教主張政教分離。

二、天主教也主張宗教自由,一九六零年代梵蒂岡大公會議十六篇文憲中,便有一篇名為「信仰自由宣言」。

2.天主教是一個擁有九億多信徒,散佈世界各大洲的宗教,裏面有極保守的人,也有極開放的人;這些人對任何問題都可能有多種的看法。認為天主教怎樣怎樣的,多是一些以偏概全的看法。

3.讀過歷史的人,都知道無論是天主教或基督教,都同樣有過「政教不分」和「互相殘害」的紀錄。歐洲及英國一些古老大教堂內的纍纍「傷痕」,便是兩教曾經大動干戈、互相激戰的見證。單單提及天主教在過去曾經迫害過基督教徒,而忘記了那些曾經慘死在基督教徒刀槍下的天主教人士,並不符合歷史事實。日月精忠的主角聖摩爾(St. Thomas More)便是一位忠於天主教,而被英國基督教政權迫害的殉道者。

4.天主教相信宗教自由。梵蒂岡第二屆大公會議在「信仰自由宣言」中清楚的說:「人有信仰自由的權利。此種自由在乎人人不受強制,在責任去追求真理,尤其有關宗教的真理。……在宗教事務上的自由,是每個人的天賦(權利),在他們集體行動時,也當予以認可。」

5.關於天主教與政治的關係,教會的主張是很清楚的。梵二在「論教會在現代世界牧職憲章」中很具體地聲明:

一、教會關懷人間的疾苦;

二、教友應參與政治生活,尤其要妥善運用其自由投票的權利和義務;

三、教會認為那些為服務他人而獻身於國家,並接受公務員責任者,是值得尊重的;

四、教會決不能與政府混為一談,亦不與任何政治體系糾纏在一起;因為教會是人類超越性的標記及監護者。

14.普世救恩--天主教的救贖觀

1.基督教朋友中,不少人相信只有自己教會內的人才能得救。他們尤其確信,天主教徒不會得救。

他們中,有人認為全部基督新教徒都能得救,有人則認為某些宗派的教徒才能得救,但也有些認為只有自己那一派的人才得救。

吳主光認為:「既然(天主教)在救法上走歪了,就不能引人得救……或許有人會問,難道所有的天主教徒都不能得救嗎?不!據我們所知,天主教也有一些人得救的,諸如蓋恩夫人(Madame Guyon)、金碧士(Thomas a' Kempis)等。這些人,雖然是天主教徒,但……他們並不依照天主教的信念去信仰耶穌基督……(所以)他們不約而同接受了與基督教所主張相同的救法,因而得救了。」

2.天主教認為:一切得救的人,都是因基督而得救,而未必要經由基督的教會而得救;因為基督的教會並不等同於基督,基督卻遠遠大於他的教會。天主教也認為:天主既然創造了人,就願意一切人都得救。他向一切人提供了得救的辦法:有些人是經由教會這途徑;另一些人則經由另一些途徑。但天主總有方法救一切人,除非人拒絕被救。

3.天主教認為,沒有任何一個教會有權說自己可以包辦救恩,因為這實在是對願意普救世人的神的侮辱。但今日仍有部分基督教朋友大力宣傳「唯我們可得救」的理論,甚至把天堂地獄繪影繪聲地呈現在聽眾面前;更有主張世界末日已迫在眉睫,如不及早進他們的教會,便會沉淪地獄等,天主教深知一種狹隘的教會觀和帶有恐嚇成份的救恩觀較易於產生內聚力,也會吸引那些害怕被的人進教;而胸襟廣闊的教會觀則使人誤以為信不信都無所謂。但天主教還是認為該當忠於福音的精神,宣講一個慈愛的天父,一個包容一切的造物主,他如太陽、雨露,其恩澤無遠弗屆,我們便是那些意識到和體驗到上主是多麼慈愛的一。其實,我們信主,不單是為了獲得救恩,也是為了歌頌救恩,歌頌這普救萬民的大父。

4.若望一書4:16說:「天主是愛,那存留在愛內的,就存留在天主內,天主也存留在他內。」瑪竇福音25:31 - 46的公審判,也是以愛為標準。所以天主教相信,一切有愛的人,如果不是明知故意地拒絕基督,都不會自絕於得救之途,不管他是否屬於教會。普世救恩的觀念,在整本路加福音中相當突出。

5.耶穌不太願意人為得救而焦慮,他也不回答得救的人有多少的問題,他只指出人為得救該怎麼樣生活。路加福音13:22 - 24這樣記載:有一個人給他(耶穌)說:「主,得救的人果然不多嗎?」耶穌對他們說:「你們竭力由窄門而入吧!」

6.吳主光認為天主教徒不能得救,卻又準確地說出了天主教中兩個「僥倖」得救者的名字,好像他曾查看過天堂的「戶藉簿」一樣,這不是信口開河是甚麼?難道吳主光真的是天主的秘書?

7.我心目中的「大公」的天主

記得六零年代中學會考那年,我到深水灣游泳。當時我身上佩戴了一個聖母聖牌,一望而知是天主教徒。當我爬上浮台時,上面只有一位青年人,他也是剛會考完畢,來鬆弛一下。他是一位典型的基督教基要派份子(Fundamentalist),懷有絕大的「排他性」傳教熱忱。他一見到我,第一句話就問:「你是天主教徒嗎?」我答以「是」。他第二句就是自我介紹:「我是基督教某某會的。」我禮貌地對他笑笑。然後他便連珠炮似地對我進行恐嚇式的「傳教」。中心思想是:如果我不改入他的教會,我絕不能得救。我於是問他,基督教的其他教派信徒如聖公會等能否得救?他斬釘截鐵地說:「不能!」我感到有些奇怪。然後我問他我們的先聖如孔子、孟子等人--他們是生於耶穌之前的,要信耶穌也不可能--他們又能否得救呢?怎知他還是同樣的答覆:「不能!」

我感到莫名的悲哀,從甚麼時候開始,神竟成了一小撮人的專利品呢

我於是再問他:作為一個讀書人,他是否知道人類歷史有所謂「史前史」?而這史前史可能長達一百五十多萬(甚至二百萬)年?基督不過是在二千年前才出現罷了!如果人必須入教--而且要入某個宗派--才可得救,那麼這過去的一百四十九萬八千多年來的人都跑到那裏去了?進一步來說,屬於他教會的信徒,只不過是佔世界人口的千分之六(他自豪地誇耀,他的會友幾達三千萬人;忘了當時世上有八億天主教徒、四十多億人口!)那麼,其餘的千分之九百九十四,即三十九億七千萬人的命運又如何?

我最後說:「也許你認為能有幸廁身在這少得可憐的得救者之中,正是神對你的特別寵愛。但我卻看到那些無窮無盡的無辜者之受罰,是絕對不公而殘忍的。如果進入天堂就是意味和你所說的殘忍的神永遠在一起,我還是寧願和其他老百性在一起好得多。這樣的天堂實在太冷清了!」

我認為如果真有「至上神」,他必然是慈悲而能夠讓一切人有得救機會的。人類的分裂並不符合他的意願,而一切「特選」的說法,如果隱含上主對其他人的拋棄,或者讓上主顯得有偏心的含義,都是對「天無私覆、地無私載」的至上神的一種誤解

8.我對普世救恩的新領悟

我曾和一位修女分享信仰,她告訴了我一個令我感到相當震撼的真故事。

這位修女是一位麻醉師,一位資深的護士。她曾目睹一位她親自看護的女病人,經過個多月的昏迷後,逐漸恢復知覺,而且能起來行走。

這位病人在一次大手術中昏迷不醒,醫束手;她的丈夫天天陪伴她,也感到毫無辦法。他們夫婦倆原是虔誠的佛教徒,為人心地善良,而且天天打坐唸佛。這位丈夫經過了個多月的苦候,終於想出了一個辦法。他拿了一卷錄有「南無阿彌陀佛」的錄音帶,放在他太太的耳邊讓她聆聽,過了不多久,平躺著的病人忽然雙腳縮起,呈打坐狀,而且咀唇微動,似在唸佛。自此以後,她便逐漸好轉,終於能下床行走。

這一個「聖蹟」嗎?它可以說「不是」又是「是」。「不是」,因為這不是天主親自、直接干預的結果(我也認為不是佛陀顯靈的結果);「是」,因為天主正在以一種「普施救恩」的方式,去「間接地」干預人類的歷史和命運。

天主極少親自、直接地干預人類的歷史。下雨和刮風,山崩和海嘯,生病和痊癒,以致戰爭、愛、恨……都是在某些人性或自然的規律的創造者,但他並不輕易改變這些規律。

是「信心」治好了這個女人;但天主創造了「信心可以治好人」的規律。

但信心不一定是指對基督徒所稱的「天主」的信心(實存的天主比基督徒所稱的「天主」更偉大),而是指對生命,對支持生命的因素的信心。

唸佛、打坐是這女人生命力的泉源。她一生熱心行善,打坐禮佛,這行為便是她生命的支柱。這禮佛的聲音--親切的聲音--於是亦喚起了她的生命力,一種現代心理學家認為潛藏在人內,平常不彰顯出來的生命力。便是這被激發出來的生命力--天主所創造的生命力--救了這個女人

這個故事還告訴我們一件重要的事:她不單有信心,而且有培養信心的行為、生活和習慣--恆心的打坐唸佛。

我聯想到那些天天參與彌撒、天天讀聖經,或天天唸玫瑰經的教友。在人生的特殊境況中,這種行為亦將會成為他們的加量。據說在文革期間,大陸一切公開的宗教活動完全停頓。江蘇省太湖旁的一個「教友村」的漁民們,於是相約每主日到太湖中心唸玫瑰經。正是這種由信心推動的行為,支持了他們挨過那十年的慘淡歲月。 我曾經取笑過(雖然並無惡意)那些天天去轉動「經輪」的西藏喇嘛教徒,並認為把經輪轉一次等於是把經文唸一遍是很滑稽的。但虔誠地、恆心地天天去轉「經輪」,卻遠非單純的祈禱可比,而是一種信仰和信心的表示。其實,真正的祈禱,亦不外是培養人的信仰和信心而已。人間的奇蹟,多次便是由信仰和信心而來,而天主正是創造這規律的大主宰。他便是這樣地,以超越一切宗教的方式,去分施他的恩惠和拯救。

15. 不斷自我淨化的教會

有些基督教朋友用了十分刻薄的話來天主教,例如「天主教是使徒以後基督教日趨腐化的產物。」(陳終道)或者說「直到馬丁路德的時代,亦即天主教最敗壞的時代,各國人民漸漸看出教皇的猙獰面目……」(吳主光)等等。內容其實不外是:天主教是一個罪人的教會。我們要怎樣回答這些指責和攻擊呢?

1.天主教承認教會一方面是基督所立,是「至聖的」,但亦是由人所組成,是「罪人的教會」。在歷史上,天主教犯過錯誤,今日它仍會犯錯,未來也不能免於犯錯。所以我們每次感恩祭(彌撒)前,均發痛悔,我們都說:「承認我在思、言、行為上的過失」。正是這些過失,損害了教會的面貌,招致了別人的誤解,減低了福音的可信性,導致了「宗教改革」所產生的可怕分裂。

朋友們對我們的攻擊,有真也有假,我們都該深刻的反省。但我們並不因此氣餒,也認為這並不妨礙天主教是基督所立的教會,因為我們都懷著強烈的盼望,相信「聖神以福音的效能使教會保持青春的活力,不斷使她革新,領她去和淨配(耶穌)作完美的結合。」(教會憲章no.4)

2.天主教面對錯誤的方法是自我更新。所以在十六世紀的宗教改革時代,同時亦產生了天主教的「內部改革」,即是由天主教自己去處理自己的更新問題。著名的耶穌會(即今日華仁書院的負責修會)便是在那時候誕生的。事實上,現在天主教內眾多的男女修會,大多是為了教會內一個很特殊的需要而誕生;他們對教會的內部改革和更新,都有過很大的貢獻。

宗教改革中的新教朋友們,他們不走教會一向走的自我更新之路,一定要反了出來,另外成立一些他們認為更能繼承福音精神的教會。但他們是否沒有缺點?他們是否福音精神的完美楷模?若望宗徒大概不作這樣想。他曾毫不含糊地宣稱:「如果我們說我們沒有罪過,就是欺騙自己,真理也不在我們內。」(若一1:8)希望攻擊我們的人也能深刻地反省若望宗徒的這些話。

(四)大公的胸襟與幾點自衛的方法

1.世界末日到了嗎?(如何讀「默示錄」?)

「世界末日快到了!」這是近來有些基督教徒所宣佈的令人震慄的消息。然後他們說:「信耶穌吧!(其實即等於進他們的教,因為不進他們的教就等於不信耶穌),這樣你才可得救!」

這些「末世迫在眉睫論」的基督徒,很喜歡引用默示錄或達尼爾先知書。特別因為這些默示性的書籍意義隱晦,正好給他們大做文章的方便。而他們有時對聖經的隨意穿鑿附會,簡直已令到正派的聖經學者為之氣結、為之搖頭嘆息。

1.默示錄告訢我們什麼?沒有告訴我們什麼?

默示錄不是一本占卜的書,它絕對沒有說及世界末日要發生的事,更沒有告訴我們世界末日的日期。誰試圖運用主的話去主宰未來,把聖經當作「水晶球」來妄用,他就是拒絕信賴天主自己,因為只有天主是時間、未來和歷史的主宰;人絕不可妄想取代天主去絕對地控制未來。

若望寫默示錄的首要目的,是為向當時受迫害的信徒說出鼓勵的話,向他們保証天主必獲得最後勝利,基督必會再來粉碎一切邪惡。當然,本書的啟示也有它的永恆價值,它要告訴一切人:善必將勝惡,因為天主一定來拯救;所以我們必須堅持理想,毋懼困難。

2.默示錄用了許多象徵性的東西,包括數字、顏色、物件等。以數字為例,默示錄有兩類數字,一類象徵完美,另一類象徵不完美。完美的有3、4、7、10、12等;不完美的有6和那些帶分數的,如3 1/2日,3 1/2年,1/4,1/3,42個月(=3 1/2年),1260日(=42月=3 1/2年)等。666是把6重複三次,是表示徹底的不完美(默13:18)。電影「凶兆」提出了666代表魔鬼,拍攝得震人心弦;不少未世論者也學著拿666去嚇人。

3.末世論者自一九七零年代以來,即預言了好幾次世界末日的準確日期,但他們預言的日子過去了,世界仍好好地在主的掌握中。他們於一九七九年前也曾預言,當歐洲共同市場有十個會員國時(當時有九個),世界便會末日(詳見下面「失去思考能力和不擇手段的攻擊者」),但現在共市已有十二個會員國了,世界的巨輪仍在安然運轉。

4.關於世界末日的日期,請看聖經的話:「至於那日子和那時到,除父一個外,誰也不知道,連天上的天使也不知道。」(瑪24:36)馬爾谷加上:「連天上的天使和子都不知道。」(谷13:32)

「你們要謹慎,不要受欺騙!因為有許多人,假冒我的名字來說:時期近了。你們切不可跟隨他們。」(路21:8)

5.天主教徒不怕世界末日,也不介意什麼時候是世界末日,因為:

*善生的人,必得善終。我們更要關心如何去活,如何去建設這個上主創造而又賜給了我們的世界。

*生得光明的人,也會死得磊落。活活潑潑的人,何必為死亡而變得憂心忡忡?

*天主教徒經常準備接受死亡。我們有「習練善終」的神修活動;我們念聖母經時,最後一句也是:「求你現在、和我們臨終時,為我們罪人祈求天主。」我們每一天都不怕迎接死亡。

*人生自古誰無死?自然的死是死,世界末日的死也是死。我們既然不怕自然的死,為什麼要怕世界未日?

2.失去思考能力和不擇手段的攻擊者

以下是我一九八零年九月走英國讀書前的一次親身經歷,這經歷告訴我:有些人是知錯不改的。

話說在長沙灣堂區有三位中六女學生,就讀於一間天主教女中,該中學的中六是收取男生的,剛好有三位中六男生,都屬一個基督教的某一「獨立教會」。他們三人經常騷擾這三位女同學,說她們如不改教,就必喪亡,因為世界快末日了。於是這三位女學生找了個機會,和這三位男同學一起來和我作了一個三小時的交談。以下是當日交談的重點:

一、這三位中六男同學一開始便毫不客氣的說:天主教的教宗,就是默示錄所說的「大淫婦」(默17:3)。我想不到他們來得那麼突然,說得那麼肯定;我顯得毫無準備,也不知如何回答。我只好繼續聆聽。

二、為了說服我們,他們拿出証據來了。他們說:教宗是大淫婦,「因為他的冠冕上有個六字(666)」。我這時有些光火了。我問他們:「你們見過這個666嗎?」他們不回答。

三、然後他們再說:默示錄明說世未時將有一位「反基督」出現,他將聯合世界各國去反對基督;而當時的教宗正是那樣的人物,因為他正是個周遊列國的人!我不得不告訴他們:「教宗到各國訪問,是為了促進世界和平,怎麼算反基督呢?」

四、他們再拿出証據(我真佩服他們,為了攻擊天主教,竟做了那麼多「功課」!)他們說:教宗到巴西開露天彌撒那天,有一個棚架倒下來,壓死了六個人;如果那是神的工作,決不會有人意外死去!我聽了不禁嘆息一聲:多麼迷信的想法!我於是告訴他們:無論誰在作神的工作,神都不會管一個搭得不牢的棚架的!百多萬人,在科技落後的地方參與一台彌撒,沒有意外才怪呢!這與天主有什麼相干?我再舉例:無論那個教會的教堂,如果防火設備不足,或者用教堂的人不小心,那麼,即使是「主的聖殿」,也是會遭祝融光顧,甚至被焚毀的!

五、最後,他們引用達尼爾先知書2:31 - 43那個著名的解夢故事。他們說,那個巨像的十隻趾,就是代表了歐洲共同市場的國家的數目;當共市的會員國的數目達到十個的時候,世界便到了末日。他們繼續說:現在共市已有九個國家,世界末日迫在眉睫!我們不悔改,還待何時?我告訴他們:我們是要常常悔改、天天悔改的,但不是為了害怕世界未日,更不是將悔改建基在對聖經的荒謬神怪推理上!!

六、我們一共談了三個多小時,最後他們還是堅信教宗是大淫婦,還在深信世界就快末日。我已忘記了這三位青年的名字,但香港仍有不少類似基督徒,他們被荒謬的、神怪的學說所迷惑。我希望他們能看到這段文字,並醒覺到:現在共市已有十二個會員國了,世界還是好好的在上主的手中保管!

上述青年人是否真的失去理性?我不知道:但他們攻擊天主教時,確是有違常理,而是似乎連常識(Common sense)都沒有似的!

3.有人在你面前攻擊天主教,你該怎麼辦?

1.最好的辦法是完全不予理會,理直氣壯地拒絕和他們談論有關宗教事宜,完全不給予他們任何再接觸的機會。如果他們拍門訪問,最好禮貌地說聲「謝謝」,然後關門大吉。也不要接受他們任何書籍、刊物和傳單。不要和他們講禮貌、講客氣。理由不是因為要拒絕他們,而是因為這些人通常都不會和你虛心地、誠懇地「交談」;他們都是來攻擊的,而且是不用理性、不擇手段的攻擊。

2.如果有人在你面前攻擊天主教,你可以簡單地告訴他們,請他們尊重你個人的宗教自由。一個不尊重別人宗教自由的人,他自己的信仰也不會有什麼正統和高尚的成份!

3.但你更需要做的,就是充實自己的信仰加強自己的信仰,加強自己的信仰生活,加深自己對相仰的認識,使自己8不怕面對有關信仰的挑戰。天主教教友不能再是一個只重禮儀、祈禱,而忽略神學訓練聖經訓練的教友!

4.如果有些外國傳道員和你攀談,你切莫為了要「學英文」而聽他們胡說八道。你的信仰比你學幾句英文重要得多!

4.合一的精神

1.今日世界最大的罪惡是分裂:東與西在思想和意識型態上的分裂:南與北在貧富、物質擁有上的懸殊。這種分裂足以導致世界的毀滅,也是無數不幸的根源。一切基督徒,一切信主的、有理想的人,都應團結在一起,成為人類合一的「表徵」和「工具」。

2.世界有五十億人口,信基督的人合起來才只得十多億。我們何必向信主的人求皈依者呢?三十多億的非基督徒,不是更廣闊、更肥沃的原野嗎?

3.天主教論合一:「大公運動是指適應教會各種需要與時代要求,為推動基督徒合一,而發起和組織的各種活動與措施。例如:首先應依照公平與真理,努力消除那些不符合分離弟兄情況的言語、判斷與行為,避免使他們的相互關係更形困難;然後,由各教會或團體中有適當訓練的專家,彼此在基督徒的集會中以宗教精神進行交談,在此種交談中,各人更深刻的陳述自己教會的道理,並明白指出其特徵。通過此種交談,雙方對各教會的道理與宗教生活,都獲得更真確的認識和更公平的評價。此外,按照所有基督徒的良心的要求,彼此更廣泛地合作以謀求公共的利益。在可能中,又可舉行共同的祈禱。最後,雙方都檢討自己,如何忠於基督對教會的意願,並努力進行應有的更新與改革。」(梵二文憲之大公主義令No.4)

5.對話的原則,交談的精神

一切的對話與交談,都必須是誠懇的、坦誠的、真實的。對話不是一種「手段」,它是一種對真理虛心探索的誠意;宗教上的交談更當如此。為了達到這目的,交談必須具備下述條件:

1.雙方都要承認真理的「非絕對性」。因為:

*真理有它的歷史性(逐漸揭露性)。即使是對神的觀念,寬恕的內容等聖經真理,在聖經中仍是逐漸透露出來的。

*真理需用語言傳達,而語言有其局限性,而且必須被解釋和演繹。

*真理有社會文化局限性:它是在一個特定的文化環境中產生或呈現出來的。例如:如果我們完全不明白福音時代的文化、歷史、地理、習俗等等,我們便無法明白耶穌說話的原意。

*即使有「永恆的真理」或「絕對的真理」,但我們無論個人或團體,對此真理的了解仍是有限的、相對的。我們能否完全實踐真理,更是大問題。

*真理有其抽象部分,也有其具體、落實的部分。例如:孝順父母是抽象的,「如何」孝順是落實的。孝順父母可能是放諸四海而皆準的真理,但如何孝順則可以人人不同、代代不同。

2.交談必須基於平等及基於對對方的尊重,它應是:

*相向的、平等的對話。

*彼此真誠相對、互相信任,認真地探討問題的關鍵所在。

*互相學習。

*願意以理想比理想、現實比現實,而不以自己的「理想自我」去比別人的「現實自我」。

*容許別人自我定義,容許而且相信別人的自我解釋。例如:如果天主教徒說自己並非「拜」聖母,基督教徒便不能硬說他們是「拜」聖母。

*不過早判定雙方的歧異處,預留容忍的時間和空間;驟眼看到的歧異有時未必是真正的歧異。

*不要害怕歧異:「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有些歧異是一種祝福,可以使雙方修正和豐富自己信仰的內涵。

3.交談者本身應是:

*謙虛的、誠實的,不自我原諒;對自己及對別人不會採取「雙重標準」,更進一步還會以孔子的「責己以忠,待人以恕」的精神去待人處事。

*有自我批判的能力,對自己的缺點和偏見傾向有高度的警覺。

*肯自我改變和成長,願意向「真理」低頭,能夠不斷修正對真理的了解和認識。

4.交談的態度

*「坦誠地講、謙虛地聽」(教宗保祿六世)。

*易地而處:有諒解對方的能力。

*有求同存異的心胸。

*強調合作。

*相信共同生活有助於互相了解。

6.連基督教也不承認的摩門教

摩門教原名為「耶穌基督未世聖徒教會」(The Church of Jesus Christ of Latter - Day Saints),由斯密約瑟(Joseph Smith)於1820年在美國所創立。他們相信的經典共有四部:聖經、摩門經、聖約與教義、無價珍珠全書

摩門教徒認為自從宗徒逝世以後,福音已不在地上了;地上已沒有真正的教會,也「沒有一個人」再能認識神。直到斯密約瑟受了神的特別「啟示」後,福音才重見天日,而「未世聖徒教會」才是真正教會,也只有加入這個教會的人才能得救(又是用「得救」來嚇人和騙人!)

摩門經的來源也很奇怪。據說斯密約瑟十五歲時,曾見到天主和耶穌,叫他不要參加任何教會,然後叫他到附近山上去看一石箱,內藏很多金頁;金頁內寫的東西繙繹成英文,便是「摩門經」。

摩門經的用途也真大,它可以「幫助糾正聖經的錯誤,和補充聖經之遺漏,並作聖經之見証。」摩門教徒有時看摩門經比看聖經還重要,因為聖經是有錯漏的,摩門經則毫無錯漏!摩門教徒並不信「三位一體」,也不信「原罪」。

摩門教起初主張一夫多妻制,後因不見容於美國法律,被迫取消。一八四四年斯密約瑟及他的弟弟斯密海潤,均因觸犯國法而下獄;同年六月廿七日一群暴徒劫獄,他們就在監獄中被人打死了。(見吳明節著「認識摩門教」P.3)

摩門教徒傳教方法很積極,經常穿著得斯文光鮮,兩個兩個地向人傳教。他們不但向外教人傳教,更積極向基督教徒及天主教徒下手。為此許多基督教朋友都起而攻之。天主教徒如果不慎,也不難落入他們的圈套。

我的信仰宣言

吳主光在他的「基督教與天主教的分別」那本小冊子中,曾這樣說:「各位讀者,假若你是一位天主教徒,又是順服真理的話,你應該棄假歸真,不要為『判教』而感到恐懼……假若你是一位神甫,我告訴你,我的心為你是何等的逼切,希望你不要糟蹋自己的奉獻……擺脫天主教的轄制,歸向神!」

我要告訴吳主光的是:「吳先生,謝謝你的好意!我知道我信的是甚麼。你有興趣分享我信仰的豐富內容嗎?」

*   *   *   *

我信世間只有一位至上神,他就是一體三位的天主。

我信聖父創造了我們去分享他的生命,又創造了世界給所有人和每一個人享用。我們要善用父所賜的一切世物,也要好好管理父所託給我們的世界。尤其不應污染它、糟蹋它。

我們既承認有一位共同的天父,所以我們也應接納一切人為兄弟姊妹

我信聖子降生救贖了我們,他就是我們的主耶穌基督;我們原是他用重價的寶血贖回來的。我們因此要尊重自己,也要尊重他人。他給我們宣講了天國,並召喚了我們去作這天國的工匠。他的降生提昇了平凡;他的復活帶來了希望。我們從此可以懷著必勝的信念,以生命去和死亡的權勢作持久的鬥爭。

我信聖神,他是我們靈性生命的動力,他啟真理、堅固善念、催迫行動、不繼淨化。在聖神的帶領下,生命不單是一個「是」,也是一個「成」,我們可以探討生命的深度,也可以開拓生命的廣度,這就是基督所說的「更豐盛的生命」。

我願意在基督的教會內體和發展上述信仰,並在教會的歷史中追尋人類回應上主的足跡。我相信在教會內,個人的努力、神學家的探索、教會神長的訓導,三者平衡、整合起來,就是我們追尋上主、發掘真理的最佳途徑。

我珍惜基督徒在教會內的信仰傳統,尤其是聖體、聖經、祈禱三者,更是我們靈修生活的重要支柱。

我也很珍惜教會內充滿動感的團契生活,那是我認識信仰,發展信仰和幫助我實踐信仰的地方。如果我願意按上主的計劃去重建世界的秩序,我便不能沒有教會的支持;教會如果缺少我的參與,也將蒙受莫大的損失。

我信一切真、善、美都是來自上主,也能導人歸向上主。因此我會珍愛自己文化同胞社會中一切美好的事物,並以身為中國人、身為香港人為榮。

我認為教會是世界的朋友,也是僕人。她必須和世界對話、合作,也必須為世界真正而深沉的需要而服務。

我知道墳墓並非生命的終點,因為人原是為永生而受造的。但基督徒不是天國的唯一繼承者,而是上主普救人類的見証人。一切有愛的人,總有一天,都會團聚在天主內,分享他那圓滿的真福生命。

(五)文摘

為甚麼要攻擊別人?(教友總會供稿)

十多年前,在一次宗教研討會中,請到基督教周聯華牧師作講者。那天演講的內容倒忘記了,但他的開場白仍清晰腦際。內容大致是這樣的:在福音中亡羊比喻裡,牧人放下九十九隻羊而去尋找那隻迷失了的羊。然而,我們這九十九隻羊在羊棧內打架,試問耶穌怎能放下我們而去找尋亡羊呢?今天,當我們向非基督徒傳福音時,人家可能會說:先處理好你們基督徒的內部紛爭,然後再來吧!

記得五十年代的教會,天主教和基督教(當時稱為誓反教)是水火不相容的,教與教間互相排斥,摘取對方的部分教義來加以責難。其用意說是護教,但實際上的行為是為了貶抑對方,打擊他人的教會。肯定的,這絕非基督創立教會的原意。幸而,這敵對的行為,到了六十年代有很大的改變。

遠在一九零八年英國的詹斯和華德遜兩位神父創始了「合一祈禱八日敬禮」。到一九三五年顧都烈神父發現了「祈禱週」的形式,而將它發表在報刊,這文章翻譯成不同的文字,轉載於天主教以外的刊物上,成為天主教與非天主教之間接觸的新紀元。其後便在一些國家開始這一運動。不過,這些行動只是在個別地方教會的小撮人中推行。直至教宗若望二十三世時期,才正式在天主教會內全面推動。教宗首先成立了「基督徒合一秘書處」,專責執行有關合一運動的事宜。一九六七年開始,在每年的一月十八日至二十五日訂為「基督徒合一週」,這都是天主教會全面推行合一運動的具體方法。而另一個實踐合一的具體例子是於一九四一年在法國成立的泰澤團體,這是羅哲兄弟實踐基督徒友愛生活的一個大公團體。至論兩教在其他方面的合作,亦有過不少的貢獻。如由天主教和基督教學者共同合作而出版的「合一教理」(The Common Catechism)和「合一聖經」亦有稱為「大公聖經」(Common Bible)。前者已有全套中譯本,而後者則在手翻譯中,由兩教聖經學者聯手合譯。

綜觀上述種種行動的成果,我們相信現代的基督徒已邁向合一共融的里程,不過,尚有一段頗長的路要走。就以香港的實際情形來看,儘管教會的領導階層在不斷努力,但仍然有不少平信徒死執著傳統的包袱不放。一些基督教的朋友更喜歡印製攻擊性的小冊子,四處派發以廣收宣傳之效。向來,我們的教友在這方面是較能容忍和接受的。可惜,在面對別人挑戰性的質問時,卻常因本身對教義認識的不足,而無言以對,甚而有被動搖信仰者。究其原因,是我們自己未能把握、經驗到自己所信奉的,所以不敢肯定。如今,我們必須努力的,就是在信仰和教義上多讀、多研究和多反省,並將其生活出來,到時自能屹立不動了。

敬禮聖母瑪利亞

如果有機會隨意找一位基督教朋友,問他天主教和基督教有什麼分別時,他準會說:「天主教敬拜聖母瑪利亞,而基督教則只崇拜耶穌。」身為天主教徒的我們,對於這樣的答話,有什麼感想?以前,甚至現在,不少基督教的朋友很喜歡用「敬拜聖母」是違返「欽崇獨一天主」的誡命為理由來攻擊教會,說這是迷信的行為。究竟,我們天主教是真的在擯棄耶穌而敬拜聖母嗎?又我們對聖母的孝愛行為是否相反信德呢?

有關對聖母的熱心敬禮,在教會歷史中,可謂源遠流長。基於傳統,一直以來教友們對聖母都有一分深厚的感情。梵蒂岡第二屆大公會議中有關聖母的問題,曾有過劇烈的爭論,至最後產生教會憲章第八章的「教會之母」。很明顯的,梵二之後,教會對聖母的敬禮不如往昔般熱烈,然而教宗保祿六世在一九七四年二月二日所頒佈的「聖母敬禮」勸諭中的第二點,給我們指出一條敬禮聖母的正確途徑。文中指出好些不正確的態度:例如輕信一些純外表的形式;寄託於一些沒有內容和時間性的狂熱行為等,都是與教會所要求的持久及實際行動的福音精神背道而馳。教宗在勸諭中特別提出了敬禮聖母的四個標準。

(一)聖經--教會中每種對聖母敬禮的內容均以聖經為根據。聖經中自創世紀到默示錄均清楚地指出聖母與救主的關係。我們敬禮聖母是在信仰的眼光下接受聖經啟示中的瑪利亞。

(二)禮儀--強調應依照禮儀年節來互相配合。所謂熱心善工,亦應與禮儀協調。謹記紀念主的感恩祭常是教友團體集會的最高,切不可將其他的熱心敬禮與之混淆。

(三)合一運動--有些人認為敬禮聖母是合一運動的障,這是一種誤解。今日,東正教會和聖公會也很敬愛聖母,只要我們能嚴肅、正確地面對合一的問題,誓必最後會研究聖經中的聖母,因為合一的基礎是聖經,而聖經中的聖母瑪利亞在救恩史上有其獨特的地立。故此,敬禮聖母不應成為合一的障。

(四)時代的適應--有認為因著時代進步,今日女性的地位不可同日而語。傳統神修上所表現的聖母,再不符合現代的生活方式;今日女性再不能以納匝肋的聖母為榜樣,因為生活圈子擴大了。不過,我們不可忽略的,今日的女性更注重尊嚴、參與和負責任;而這些德行都是聖母在聖經中所表露無遺的。

最後,我們要知道,教會將聖母提供給教友作榜樣,是因為她愛的行動。聖母的一生,無論大小行動,均是出於愛德和服務的精神。她之所以最值得我們效法和敬愛,因為她是基督第一位最完美的門徒。

瑪利亞的奧蹟

基督教各教派的特色是種類繁多,而且他們的信仰是以自己的自由審斷為出發點,因而很難有一個一致的看法。可是,很奇怪的,他們對羅馬天主教的教理和禮儀,卻有一個共同的反抗和厭棄的心理。縱然他們派別之間彼此有分歧,但是對於天主教則步伐一致,而不願接受這些「錯誤的異端」。向來,有關聖母瑪利亞的道理是基督教朋友所不能接受的。

天主教從未將聖母置於基督之上,說她是全能、高於一切;相反的,當我們每次談論、讚美聖母時,都常常與基督的救贖工程連在一起。

今天我們教會有關瑪利亞的言論可概括為:(1)瑪利亞身為耶穌基督的母親,因此她是天主之母,並且是終身童貞的。(2)瑪利亞的聖善美德是基於天主無條件的特恩。從一開始她就受到恩寵和基督救世之功特別的保護,不受原罪的沾染。(3)瑪利亞的靈魂肉身與復活的基督同在。

在新約中,瑪利亞從未被稱為天主之母,而只被稱為「耶穌之母」(見谷3:31),但只要我們承認耶穌是真天主,是與天父同性同體的,稱瑪利亞為「天主之母」便是合理而不可避免的。所以,當厄弗所大公會議(四三一年)正式宣認瑪利亞為天主之母時,這教義受到普遍的擁護,且澄清了以往的疑慮。事實上,它是耶穌基督降生成人信理的一部分,否認瑪利亞是天主之母等於否認天主降生為人這奧蹟,或者,否認了聖經。

「瑪利亞終身童貞」一詞在第二世紀時已流傳於教會內,是根據聖經瑪竇和路加福音中所記述的,耶穌因天主聖神降孕生於童貞瑪利亞的事蹟;它更與舊約中依撒意亞先知所預言的,「一位童貞女將懷孕生子」(依7:14)的內容相呼應。瑪利亞終身童貞的信理是指向天主聖子的降生奧蹟,說明耶穌的獨特身份是和一般人不相同。生於「童貞之身」這異乎尋常的出生、正象徵著他的特殊性。

有關瑪利亞不受原罪的沾染這信理,一般學者均取創世紀第三章,有關天主對蛇所說,「女人的後裔要踏破蛇的頭顱」;以及在路加第一章天使稱瑪利亞為「滿被恩寵者」一節。這顯示出瑪利亞生命中沒有一刻是受制於魔鬼惡勢力之下的。按照聖經的啟示,全人類均受到歷史性「罪」的污染,都需要基督的救贖。瑪利亞卻在生命開始時便蒙天父的特別恩許,將救恩通傳給她,使她能始胎不染原罪。這種預防性的救贖,使瑪利亞早獲享基督的救恩。

最後要談的是瑪利亞光榮升天的特恩。教宗庇約十二世在一九五零年頒佈聖母光榮升天的信條。教會欽定這信理是根據教會的傳統和信仰意識。很早以來,教會便相信這端道理而在禮儀中慶祝。當然,教會欽定一端信理,自不可能單憑一些熱心的禮儀;至於在聖經中雖找不到任何直接的有關資料,但仍可在一些聖經的章節中,推論出聖母升天的道理。被引用的聖經有創世紀中談及「戰勝魔鬼」(創3:15),一般認為:戰勝魔鬼即戰勝死亡,因此瑪利亞應該光榮升天以示她的凱旋。至於在瑪竇福音中談及「許多長眠的聖者的身體復活了。」(瑪27:52)古聖祖們都復活起來,而瑪利亞的地位在他們之上,故理應享受光榮升天之恩。

有關瑪利亞的信條,儘管教會不停地反省、作証,但仍有不少人無法接受,原因很簡單,因為這些都是信理,是在聖神光照下,透過信德才能接受的。究竟,教會為什麼要如此千辛萬苦的給我們解釋,且在不斷研究之後向全教會提出這些信理?任何信理的頒佈,都是為了回答時代的需要,和滿足人理性的需求。我們曾說過:要談論聖母,不可與耶穌分離。有關瑪利亞的這幾端信理,均是和耶穌的救贖奧跡有關的;因為我們相信耶穌是天主子,是個不同凡響的人。肯定地我們相信他是獨特、異於常人的,至於身為他母親的,當然也是一個超凡出眾、不同於一般人的婦女。聖母的身價是因為她是天主之母,在她身上應有特殊的「裝飾」(恩寵)才堪成為天主的母親。這些條件是我們人經驗上理性的要求。當教會欽定這些信理時,是根據聖經的啟示,在聖神的默感下,並透過人的理性而作出的,而其目的在幫助我們明白教會的信仰核心--基督的救恩。所以,對有關聖母的信理,固然是對聖母的讚頌,但終向是在幫助我們,更肯定基督降生救贖的奧蹟。

聖體內的基督

談到「聖事」,所有基督徒,無論天主教或基督教的弟兄,均會承認「聖洗聖事」,因為大部分的基督徒,都認為要領受洗禮才能成為主的門徒。至於其他的聖事,由於各人把持不同,就連聖事的數目也產生了很大的差異。天主教列有七件聖事,而基督教各教派多主張兩件或三件聖事。照天主教會的指示:這七件聖事,雖然有許多相同之處,但絕不能合併而成為兩件或三件,因為每件聖事均是獨立的,只不過其重要性不相同,甚至有某些聖事是不必人人領受的。

聖體聖事是其中引起爭論的聖事之一。有關聖體聖事引起的問題,是「基督是否臨在於餅酒中」。按天主教的觀點,耶穌基督的身體和血,是真正臨在於感恩禮所祝聖了的餅和酒內,因為耶穌親口說過:「這是我的身體,這是我的血」。這些話是出自天主聖子、耶穌基督權威者的口,而他的出發點是為了愛人,要能常與人在一起。他既能用五餅二魚使幾千人吃飽了,這變酒餅的奇跡亦該是易如反掌。況且,當我們相信這一事實時,是在信德光照下來接受這一個奧跡。

基督教朋友喜歡用「沒有聖經根據」,來否定基督真實的存在於聖體中。但如果我們細心閱讀聖經就會發現,三部對觀福音都詳細的記下了建立聖體聖事的事蹟,若望福音更在第六章中用了很長的篇幅來闡述「生命之糧」的意義,並提及「我是生命的食糧」,就是我的肉,是為世界的生命而賜給的。」可見基督絕非在最後晚餐中偶然說起這些以餅酒象徵自己的話來,反之,他是有計劃地建立如此一個具體地能與人長久相聚的方法。

聖事是人與基督接觸共處而獲得新生命的具體方法,而聖體聖事是眾聖事的高峰。在這聖事內,基督親自把自己交給我們。聖洗聖事使人加入教會,這固然很重要;但為一位受過洗的基督徒,聖體聖事是滋養、保存這新生命的最重要方法。因此,參與感恩祭時,領聖體是個很重要的時刻。

聖體成為我們生命之糧這一行動,是基督為人犧牲的標記;他的降生、死亡、以至隱藏在麵酒形內,都是將自己交出,為我們而捨棄。這是天主與我們同在的一個可見標記。在最後晚餐時,十二位宗徒一同分吃這生命食糧,今天我們在感恩祭中亦分享同一的食糧,從此表示出我們在基督內的共融一體。如此一份意義深長、寶貴的禮物,若不好好珍惜,以至領了聖體,也不了解基督所來為何,不明白他隱藏在聖體聖事內的苦心,那是多麼可惜的事啊!

神父赦罪

一次,碰到一位自基督教會改信天主教的兄弟,問他為甚麼會做如此的抉釋,他的答覆是喜歡天主教有告解(修和)聖事。這件聖事使人親身經驗到被寬恕的實際感受。

所有基督教會都承認悔罪是基督徒一生的事,理由是一個人領洗後,還可能再跌倒而陷於罪惡之中。所以,人在整個生命的過程中,無時不是處於天主的審判和寬赦的許諾之下。在各教會中,只有天主教將「悔罪」的禮儀列為聖事--告解(修和)聖事。在這聖事中,司鐸代表基督赦免人的罪,給罪人一個得寬赦的保証。

一般基督教的朋友反對「神父有赦罪」的權柄,因為神父也是一個人,赦罪是天主的事,只有天主有赦罪權,人可以直接向神求寬赦,不需要向神父告罪。在聖經中,耶穌對門徒說:「你們赦免誰的罪,就給誰赦免;你們存留誰的,就給誰存留。」(若20:23)聖保祿也說:「天主曾藉著基督使我們與他自己和好,並將這和好的職務賜給了我們。」(格後5:18)耶穌既然將祝聖聖體的權交給了門徒,同樣也可以把赦罪的權交給他們。事實上,所有聖事都是為了人的需要而設立的。在告解聖事中,人以特定的方式向神父告罪,來表示內心的懺悔,求天主的寬恕。在這聖事中,我們親身體驗到從天主手中得到解放的平安和喜樂。

向天主求寬恕是件較容易的事,不必受制於時間和空間;然而,要人在犯罪後拿出勇氣來向神父告罪,不是件隨便可辦到的事;原因不在於沒有神父,或找不到時間,而在於人羞於啟齒向人表白自己之故。每個人都有不欲告人的秘密,然而,假若這不可告人的秘密是違背良心、傷害他人的話,人便會坐立不安,失去內心的安寧,「告解」是幫助我們尋回良心喜樂的一個具體方法。當一個人下定決心,勇敢地向人承認自己的過錯後,這一份求寬恕的經驗,必能助他立志改過,遠離犯罪的機會。我們可以說,向神父告罪極具警惕作用。

在修和聖事中,我們除了得罪赦之外,更能在聖事中與慈愛寬仁的天主相遇;同時,亦能在聖事中與慈愛寬仁的天主相遇;同時,亦向整個教會團體求寬恕,因為我們的過犯影響了教會的圓滿性,須向教會賠罪。神父也是教會的代表他代表教會這個團體接納寬恕我們的一切。換言之,在修和聖事的行動中,我們所獲得的是得罪赦之恩,但這聖事本身亦是我們與天主、與教會、與人和好的標記。

(以上五篇均由教友總會供稿)

我為何要離開基督教?
洪素明

在中三那年,有一位基督教的同學邀請我和一些同學去參加她的團契,因那週的主題是生日週,而恰巧又是她的生日;起初是不大願意參加的,後因怕她生氣,所以便在星期六下午和她及另一位同學一起去。

在第一次團契聚會中,並沒有甚麼特別的感覺,只覺沉悶,因那時對宗教並沒有多大興趣。在以後那幾週,那位同學不斷邀請我繼續參加,但我都一一拒絕。直至一次,她說在新年期間會有一個退修會,形式就像普通的宿營一樣,我便參加了。在退修會中和一些團友混熟,以後就繼續參加團契聚會。四個多月後我不單成為團友,更立刻成為組長。組長的職責,是協助自己的組員去了解聖經和計劃一些肢體生活給予組員參加。然後在新一屆改選時,我更成為文書、司庫、海外聯絡及編輯部職員。但在這屆完結時,也就是我離開基督教教會的日子。

在基督教中生活,讓我學到很多很多宗教上的知識,雖然我們只是一個中級少年團的團友,但因為要準備將來的傳教工作,除了平時的週會外,更有很多不同的課程如教會歷史、基礎神學及傳教學(傳教技術)等等。平時週會事宜亦由導師、顧問手中轉至團友身上,藉此團友可學到不少有關查經、講道及管理的常識。所以每一個團友在宗教上的知識可以說比一般的天主教徒豐富,而且亦比較敢於發言。基督教會在我心目中確是一個很好的宗教培育學校。

但是,我愈是留在基督教內就愈察覺到不妥;而我離開基督教教會的主要原因,就是被他們的偏激思想和態度所嚇怕。

起初參加他們的聚會並不察覺到他們的偏激,但後來從他們的言語中就可看到。例如:有一次分組查經,同組的顧問(一位中學教師),在查經完畢後就說了這一段話:「在我的學校裏,有許多位同事常常喜歡在別人背後說壞話,他們……他們都是天主教徒!」我聽了雖然有點氣憤,但那時只是新丁一名,怎敢出聲呢!

另外,在一次崇拜中,牧師曾問我們知不知道為何天主教會到現在仍然比我們多信徒?之後他便自己作答說:「因為他們初期用了很多錢建設學校、醫院,或作福利用途,令別人認為他們是好的,所以便成為天主教徒了。」

另一方面,在我成為職員後,接觸了更多的會友,就發覺更多不妥的事。那就是有些表面很具靈性的會友,竟然在外面做一些教會認為非常不好的東西,如打架、溝女、看色情書報……等等。令我覺得他們有些人講一套、做一套。

他們一向說我們只會聽從神父的話,並不能從聖經去研究神父所說的是否正確。但在會議中,其實大多數教會事宜也都是由牧師、主席或其他職員決定的。曾有一位會友對我說:「我們是否去參加會友會也沒甚麼問題,因為他們說甚麼,我們也無力反對,只可舉手贊成!」其他會友也給我說了一件事情,就是教會中的三位牧師因意見不合,其中有一位便辭職離開了;離開的當然是比較遲入會的那位牧師啦!

無可否認,在基督教會中亦有不少溫和派的人。例如當他們知道我要加入天主教時,當然有不少團友非常反對,一個又一個的要和我傾談,務求改變我;甚至有些更指我,說如果我成為天主教徒,就未必和他們一樣可以上天堂。但其中一些亦願意聽我解釋天主教的事;有兩位團友更願意和我去參與彌撒,重新認識天主教。

過了數月,我亦真的決定領洗加入天主教,因為我實在不喜歡基督教太偏激。雖然天主教真的也有不妥的地方,但又何必要處處針對別人呢!我認為最重要的就是自己對天主的信心,那一個教會不是也有好也有壞,有好人也有壞人呢?

我現在和那些比較溫和派的基督教團友仍然有聯絡,因為他們實在難得;和他們在一起,真的可以學到很多知識,打好靈性的基礎。

 

追尋天虹?--邪教的挑戰
駱鏗祥

一位剛完成大學課程,正準備做老師的女青年,突然離開家庭,加入了一個「宗教」組織,準備積極參與傳教工作。她生長在一個宗教氣氛濃厚的家庭,在教會內又是積極份子,但為什麼放棄自己的家、富有前途的事業及能發揮自己才能的教會團體,而投身於一個接觸不到四個月的組織?這實在令人費解!

由於家人的關懷與協助,再配合警方及教會人士的合作,結果這位女青年脫離了這個組織,並協助了在該組織中所認識的幾位新朋友,使他們從一些可靠的資料及身歷其境的過來人中,加深了對這個組織的了解,結果有三位該組織的新人,先後脫離了組織。

在上述個案中,我們發覺這幾位青年都被似是而非的理想人生所吸引。那位女青年在大學的餐廳中接觸到一對法藉夫婦的兩位小孩,因而結識了那對夫婦。當她第一次參與那兩位小孩的生日會後,就加入了他們家庭的研究聖經聚會;幾次之後,她被團體成員的熱情、好客及對信仰的獻身精神所吸引。雖然只有短短的時間,她就被那個組織的理想取代了自己的理想,那些「傳教」事業取代了自己的事業,自己所有的一切都被組織取代了,她已成為「愛的家庭」的一份子。

上述組織就是一般人所稱的「邪教」,他們經常利用宗教作為糖衣包裝,暗中運用高度的心理技巧,迷惑的心智,控制人的意願,以求達到某些個人或組織本身的利益。在我們所接觸到的幾個個案中,他們以不同的身份,如基督徒、傳教士、社會工者等,與所接觸的人交往,容易彼此認同。當他們與人建立了友誼後,就運用以下的技巧,以便增強新成員對組織的歸屬和依附:

(1)疏遠隔離:他們要使成員與家人、朋友隔離;那些新加入者,亦只能容許一、兩個星期由組織成員陪同返家一次,之後就會進一步疏遠。這種做法是想新的成員與現實產生脫節,成為組織忠實盲從的信徒。

(2)團體壓力:他們利用人需要團體支持的天性,透過小圈子內朋友的壓力,令人不去懷疑、不去抗拒新思想。

(3)愛的轟炸:組織內的人不斷以擁抱、投吻、誇讚等方式,使人感到自己是新家庭的重要份子。

(4)研習洗腦:新參加者有專人日夕陪同,研習聖經及「教主」書信,觀看錄映帶等,使人在長時間及不斷重複受教中,接受新的價值觀、新的生活方式。

(5)唱歌誦經:不斷重複令人心靈更狹隘的歌曲詞句,甚至連飯後洗碗碟的時間,也要播唱這類歌曲,使人腦海中擠滿他們的東西,失去了自己的思想。

(6)貶低外界:他們善於利用人對現實世界及傳統宗教的不滿,加深對現況的仇恨,以換取信徒對團體的歸心。

(7)恐懼內疚:誇張昔日生活方式的錯誤、罪過,藉以加強成員對組織的盡忠及盲目服從。

(8)經濟依賴:成員將自己所有盡獻給組織,以示對神的信賴;又透過成員與家人、朋友的隔絕,使成員不能不完全依賴組織生活。

上述種種技巧,會使人不自覺地被洗腦,變成了一個失去自由意志、對組織盲目服從的忠實信徒;甚至有些成員因受組織以但求目的、不擇手段的洗腦方式,引致幻覺、驚慌、精神分裂、罪咎感、不知道自己的身份及患上各式的恐懼症。

我們從所接觸到的個案中,知道加入了「邪教」的人,大部分都由於他們的父母及朋友的支持與協助,配合一些具體資料,或安排與曾加入「邪教」者接觸,才能安然脫離。

自八五年年中直至現在(八八年),已有整整兩年未見該組織公開活動,不論他們是否已銷聲匿跡,或早已重張旗鼓,我們都必須加深認識他們的禍害,以作防患未然。 (轉載自社聯導報160期)

我為什麼加入天主教?
徐錦堯

1.我相信天主教就是基督所建立的教會,也是天主給「我」的得救方法,(天主給別人另外得救的方法,這是天主與他們之間的事!)我願意接納上主的邀請,也樂於走他為我預備的路。

2.天主教是基督建立的真教會,因為它包含了「從宗徒傳下來」這一重要因素。基督以十二宗徒為他教會的基幹,並以伯多祿(彼得)為宗徒長;這些宗徒在基督復活、升天後,繼續傳教,並選定了他們自己的繼任人,以延續基督的教會。今日的天主教便是一代代地從宗徒傳下來的,從未間斷。在其他基督教教派中,我看不到有此要素。

3.天主教生活很全面、很合理、很富包容性、也很有人情味。我們有聖經指導,有教會協助,也有聖事支持。我們可以有地方教會的獨立性,有普世教會的共融性,也有二千年的歷史,讓我們可以回顧過去走過的路,更深入地發掘上主在世上活動的痕跡。

4.天主教的包容性也顯示在她對其他宗教和對人類文化的關係上。如果以一個三面體的金字塔為例,其中一面代表天主教及聖經,第二面代表其他宗教、中國文化及人類本性的真、善、美,第三面代表我們自己個人的經驗。那麼天主教的主張是:聖經「啟示」真理,中國聖賢、其他宗教及一切善意的人「發現」真理,我們在自己的生活中經驗到這些真理的美妙。所以我們會更加深信這些真理,並會為這真理而活,而作見證。這是一種「立體」的人生,而非「平面」的人生。這就是天主教信仰的包容性。

5.天主教動、靜配合得很好。既強調聖經的思想層次,又強調聖事的「奧秘」層次;既強調信心的重要,又致力於修行的功夫;既強調自己擁有救恩和真理,又相信上主的偉大,絕不會把恩寵局限於教會的圍牆之內。天主教肯定自己,也尊重別人。

6.我信而領洗,因為領洗也會給我一些束縛,而人是需要某些束縛的。同時我領了洗,也就是進入了教會的大門,會有新的朋友、新的社交圈子、新的靈修生活方式、新的信念……這一切,都可以給我塑造一個新的生命。我就是喜歡這種「新生」。

7.信後的生活,越來越充實,這使我更加相信沒有入錯天主教。

8.如果你問我:那一個是真宗教?我會用我的選擇去說明我的答案。我的選擇就是:在基督的宗教與其他宗教之間,我會選擇基督的宗教,因為這是天主聖子降生成人,親自建立的教會。而在基督的宗教中,我會選擇天主教,因為其他的宗派,基本上都是從天主教中分出去的;馬丁路德本人原來就是一位天主教神父。即使在歷史上,天主教有過許多的不是,但我並不認為分離出去是最好的追隨基督和自我更新的方法。

 

2011年05月17日

Sunday Homilies (Year A)


2010年12月13日

Sunday Homilies (Year B)


2010年12月13日

Sunday Homilies (Year C)


2010年12月13日

主日八分半(丙年)


2010年12月13日

主日八分半(乙年)


2010年12月13日

主日八分半(甲年)


2010年12月13日

修身(倫理教育之三)


2010年12月13日

宗教倫理培育小叢書


2010年12月13日

家庭‧民主‧信仰


2010年12月13日

成長(倫理初階之二)


 

徐錦堯@fr.luketsui.idv.hk 2021